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吴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会议同意提名贾化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同意提名纪伟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会议同意提名朱文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会议同意提名倪井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会议同意提名吴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会议同意提名陈圣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会议同意提名高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会议同意提名魏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会议同意提名钱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同意提名李鹏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会议同意提名孟枫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会议同意提名章剑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7万元(含税)的标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4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会议同意提名陈新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会议同意提名陈玉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事项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吕石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吕石音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相应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吕石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吴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聘任的总经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公司总经理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聘任吴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之日,吴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附件:吴海先生简历
吴海,男,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主任,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主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主管,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副主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副主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基本建设管理部主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主任。现任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8名、独立董事4名。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贾化斌先生、纪伟毅先生、朱文静女士、倪井喜先生、吴海先生、陈圣勇先生、高宇先生、魏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钱进先生、李鹏峰先生、孟枫平女士和章剑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一) 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陈新宜女士、陈玉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工会推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1名。该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贾化斌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淮北市七中教师,淮北市烈山区政府办公室秘书、劳动人事局干部、区团委副书记,淮北市烈山镇镇长、党委书记,淮北市烈山区政府常委、副区长,淮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党工委委员,淮北市招商局局长、党组书记,淮北市政府副秘书长、招商局局长、党组书记,公司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之日,贾化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是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除上述关系外,贾化斌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纪伟毅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华煤气国际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江苏及安徽区域)、执行副总裁。现任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暨营运总裁、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暨营运总裁、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暨安徽省江北华衍水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之日,纪伟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朱文静女士: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会部业务主办、审计部业务主办,安徽省响洪甸蓄能发电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外派),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岗,新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外派),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之日,朱文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倪井喜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历任安新集矿区组织部干事,淮南市煤电总公司人事处干事、政治部任科长、团委副书记,国投新集公司新集二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国投新集公司新集一矿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兼纪委书记,国投新集公司新集三矿党委书记兼经营矿长,国投新集公司供应部部长,国投新集公司副总经济师兼供应部部长,国投新集公司副总经济师兼销售部部长,国投新集公司副总经济师兼杨村矿党总支书记,国投新集公司、中煤新集公司副总经济师。现任中煤新集公司首席经济师,安徽智谷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新能源事业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之日,倪井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吴海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主任,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主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主管,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副主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副主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基本建设管理部主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主任。现任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之日,吴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圣勇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港华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安徽区域)、港华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皖赣区域)兼卓佳公用工程(马鞍山)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港华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皖赣区域)兼港华农业投资(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之日,陈圣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高宇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铜陵发电厂锅炉分场副主任,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六期工程筹建处工程部副主任、发电部副主任,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生技部副主任,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六期工程筹建处工程部主任(其间:2010.12-2012.04借调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主管,国电皖能太湖(国电皖能寿县、国电优能宿松)风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责任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其间:2016.06-2020.08兼任安徽国电皖能风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基本建设管理部副主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之日,高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魏鹏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中级工程师。历任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副主管,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主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源项目开发部主管。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之日,魏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钱进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安徽省节能中心工程师、副主任,安徽省经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徽省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副总经理、中安研究院研究员。现任安徽创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之日,钱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鹏峰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专职律师。历任安徽安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安徽中科永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菱湖漆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李鹏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孟枫平女士: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历任合肥农村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助教,日本名古屋市立大学经济学部访问学者,合肥市蜀山区第四届人大代表。现任安徽农业大学会计学系主任、教授,安徽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安徽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孟枫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章剑平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律师。历任安徽省供销合作社监察处法务,合肥君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安徽世纪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安徽卓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之日,章剑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新宜女士: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阜阳华润电力公司财务总监,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主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之日,陈新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玉盛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及中华煤气国际有限公司江苏区域财务总监、副总裁(江苏区域营运)兼江苏及安徽区域财务总监。现任港华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华东区域)兼华东区域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之日,陈玉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7日
至2022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信息。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所需文件、证件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4月6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7:00,4月7日上午 9:30-11:3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 传真登记收件截止日 2022 年4 月7日上午 11:30。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亲身或其委派的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30051
传真:0551-62225657
信箱:ahtrqgs@vip.163.com
联系电话:0551-62225677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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