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光电”)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莱特光电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莱特光电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05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莱特光电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三月十二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宝泰隆,代码:60101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公募基金投资宝泰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2年3月10数据。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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