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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2-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1号)同意注册,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聘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需要,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已于2022年3月11日与中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中信建投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中信建投将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目前,中信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李宁先生、王泽师先生(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中信建投及其项目团队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2日

  附件(简历):

  李宁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完成了宝丰能源A股IPO、三棵树A股IPO、大唐环境H股IPO、方正证券A股IPO、晶科能源IPO、晶澳科技非公开、恩捷股份可转债、靖远煤电可转债、节能风电可转债、国投电力非公开、三棵树非公开、通源石油非公开、龙源电力吸收合并ST平能项目、国电电力重大资产重组、桂冠电力重大资产重组、中纺投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工作。在保荐业务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

  王泽师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有:熵基科技创业板IPO项目、前沿生物科创板IPO项目、申能股份定增项目、首创置业IPO项目、高升控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蓝鼎控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沧州大化公开增发项目、辰安科技创业板IPO项目、旋极信息创业板IPO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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