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2-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控股子公司执行董事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公司董事长沈生泉先生、总经理林柱英先生及控股子公司江苏赛福天机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福天机电”)执行董事俞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5,740,800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5元,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的整体趋势择机增持。
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控股子公司执行董事增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5,740,800股,不超过14,352,000股:即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生泉先生、林柱英先生、俞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共计增持公司股份2,327,6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11%,增持金额为21,382,021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董事长沈生泉先生,总经理林柱英先生,赛福天机电执行董事俞文先生。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控股子公司执行董事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公司董事长沈生泉先生、总经理林柱英先生及控股子公司江苏赛福天机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福天机电”)执行董事俞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5,740,800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5元,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的整体趋势择机增持。
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控股子公司执行董事增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5,740,800股,不超过14,352,000股:即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2年3月9日,俞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177,1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59%,增持金额为19,971,180.41元。2022年3月9日增持前,俞文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22年3月9日增持后,俞文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177,1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59%。
2022年3月10日,林柱英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2,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8%,增持金额为502,550元。2022年3月10日增持前,林柱英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80,7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2022年3月10日增持后,林柱英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33,6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7%。
2022年3月11日,沈生泉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9%,增持金额为241,750元。2022年3月11日增持前,沈生泉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22年3月11日增持后,沈生泉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9%。
2022年3月11日,俞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2,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5%,增持金额为666,540.6元。2022年3月11日增持前,俞文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177,1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59%;2022年3月11日增持后,俞文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249,7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84%。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为六个月,公司董事长沈生泉先生、总经理林柱英先生、赛福天机电执行董事俞文先生按照个人实际情况统筹逐步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生泉先生、林柱英先生、俞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共计增持公司股份2,327,6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11%,增持金额为21,382,021元,增持数量尚未过半,沈生泉先生、林柱英先生、俞文先生将在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内履行承诺,适时完成增持计划。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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