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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3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表决,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王娜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补选刘星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此之前,王娜女士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2日

  附件:

  刘星:女,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珠海横琴新区长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风控负责人,北京长实财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现任:华夏远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冉盛(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经理,冉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刘星女士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刘星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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