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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03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2年3月1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周一)16: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3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7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议案中,议案2需逐项表决。

  2、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2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25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2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石诚、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040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对其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该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一、 担保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骏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骏宏”)接受中国银行重庆云阳支行提供的不超过23,500万元贷款,期限3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科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科健”)以其合法持有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金科骏宏为公司及重庆金科科健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20年3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为金科骏宏增加担保不新增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具体已使用担保额度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附表1。

  2、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汉熙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汉熙界”)与中信证券签订《债务处置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重庆汉熙界作为受让人在特定情况下受让中信证券持有的全部标的,标的金额约为80,415万元人民币,为担保此项目中重庆汉熙界在《债务处置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公司为该笔债务的履约提供股份质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科纳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帕置业”)以其合法持有的不动产为该笔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为重庆汉熙界提供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已使用担保额度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附表1。

  3、公司接受天津自贸试验区凯瑞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60,000万元,期限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实业集团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弘景”)以其持有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已使用担保额度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附表1。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金科骏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5月2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云阳县青龙街道滨江东路1666号29幢

  法定代表人:王申殿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重庆昕榕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至2020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210,284.16万元,负债总额为192,353.74万元,净资产为17,930.4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2,788.44万元,利润总额414.96万元,净利润672.89万元。

  截至2021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377,478.14万元,负债总额为357,441.93万元,净资产为20,036.21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0.91万元,利润总额2,832.20万元,净利润2,105.78万元。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重庆汉熙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6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悦复大道8号附9号5-1

  法定代表人:陈昌凤

  注册资本:100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总部管理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该子公司系2020年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0.91万元,负债总额为1万元,净资产为-0.09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09万元,净利润-0.09万元。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3月29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正街(政府大楼)

  法定代表人:周达

  注册资本:533,971.58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等

  截至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8,115,978.54万元,负债总额为30,765,964.43万元,净资产为7,349,833.4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770,441.00万元,利润总额1,217,899.16万元,净利润970,435.99万元。

  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9,437,082.51万元,负债总额为31,588,954.94万元,净资产为7,848,127.58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368,336.33万元,利润总额772,409.58万元,净利润607,526.44万元。

  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金科骏宏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36个月。

  3、担保方式Ⅰ: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方式Ⅱ:重庆金科科健提供抵押担保。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为重庆汉熙界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不超过80,415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协议签订日至债权人通知受让方受让之日止。

  3、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股份质押担保。

  (三)金科弘景为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60,00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12个月。

  3、担保方式:金科弘景以其合法持有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需要所提供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照股权比例对其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为金科骏宏提供超股权比例担保,金科骏宏已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笔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系支持公司发展,该担保事项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综上,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且公司负责控股子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资金由公司控制,不存在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的情形,故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2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2.75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19.36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662.11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33%,占总资产的17.37%。随着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对贷款的偿付,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经营正常,资金充裕,不存在不能按期偿付贷款而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4、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6、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7、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附表1:被担保方担保额度审议及担保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担保余额以实际资金到账为准。

  附表2: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500亿担保额度使用及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附表3: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600亿担保额度使用及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041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一、担保概述

  公司持有50.7399%股权的大连金恒耀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金恒耀辉”)接受长安国际信托提供的贷款35,000万元,期限2年,大连金恒耀辉以其合法持有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金恒耀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金恒耀世”)、合作方LUCK CATCH INVESTMNTS LIMITED、大连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大连金恒耀辉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作方大连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就重庆金科超股权比例担保部分向重庆金科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大连金恒耀辉经审议可用担保额度为55,000万元。本次对大连金恒耀辉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上述议案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后对大连金恒耀辉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表1。

  表1:被担保公司相关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及担保余额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担保额度审议及担保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担保余额以实际资金到账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金恒耀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年7月29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自贸大厦815室

  法定代表人:戴效军

  注册资本: 57,8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0.7399%的权益, LUCK CATCH INVESTMNTS LIMITED持有其48%的权益。富森投资公司间接持有其0.2601%的权益,大连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的权益。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该公司系2021年7月新成立公司,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2,789.90万元,负债总额为22,806.59万元,净资产为-16.69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6.69万元,净利润-16.69万元。

  该公司尚未办理房地产项目交房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35,000万元。

  2、担保期限:2年。

  3、担保方式Ⅰ:大连金恒耀辉以其合法持有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4、担保方式Ⅱ:大连金恒耀世以持有大连金恒耀辉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5、担保方式Ⅲ:重庆金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大连金恒耀辉融资提供的的股权质押担保系按公司与合作方股东各自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所提供的同等条件担保。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为大连金恒耀辉超出股权比例提供的保证担保,公司已要求其他合作方股东为重庆金科签署反担保协议。公司已派驻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财务管理,能完全保证按时还本付息,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目前,项目公司开发的项目前景良好,资产优良,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2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2.75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19.36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662.11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33%,占总资产的17.37%。随着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对贷款的偿付,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经营正常,资金充裕,不存在不能按期偿付贷款而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038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3月8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有关规定,具备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条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如下:

  1、 发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债券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最终的注册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2、 发行时间及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窗口,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3、 发行期限及品种:本次注册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7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产品性质、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4、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归还存量债务融资工具及(或)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等。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5、 发行成本: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6、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等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3、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选聘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工作相关申报事宜,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4、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根据新规定和新政策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6、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定期财务报告和临时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工作。

  7、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8、上述授权事项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3月28日(周一)16点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3月23日(周三)。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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