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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 协定存款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2-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022年3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晟矿业”)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开展协定存款业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协定存款主要内容

  1、 产品名称: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存款

  2、产品认购金额:5,000万元

  3、产品期限:自2022年3月10日开始。实际执行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

  4、产品起始日:2022年3月10日

  5、产品到期日:实际执行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

  6、利率种类:单位协定存款利率

  7、生效利率:1.9%

  8、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揭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定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影响,因此上述预期年化收益率不等于实际收益率。

  三、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中信银行协定存款属于保本型产品,风险可控。公司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资金正常周转。

  五、目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人民币547,631,537.75元。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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