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2-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2022年3月11日,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产品尚未取得国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注册证书,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截至2022年3月11日,公司收盘价为51.91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截至2022年3月10日,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84.40倍,公司所处的医药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8.93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上市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正常推进、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至2022年3月11日,其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除公司前期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4.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 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关注到近期网上有关“国内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的新闻报道,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产品尚未取得国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注册证书,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截至2022年3月11日,公司收盘价为51.91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截至2022年3月10日,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84.40倍,公司所处的医药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8.93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上网公告附件
《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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