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于近日解除质押4,330万股公司股份并再质押4,330万股公司股份。
2、本次质押后,王柏兴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为15,572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97.61%;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17,265.07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96.97%,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1:王柏兴先生所持限售股股份性质均为高管锁定股。
上述股份的质押主要用途是公司经营所需,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2:王柏兴先生及王伟峰先生所持限售股股份性质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王柏兴先生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7,742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8.5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88%。王柏兴先生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股利分红、处置资产等。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违规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王柏兴先生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王柏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地为江苏省常熟市,最近 三年任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为本公司,本公司的相关财务信息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定期报告。
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一
王伟峰先生,系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之子。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地为江苏省常熟市,最近三年任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3、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二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堆龙德庆无有息负债,且不存在大额金融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亦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4、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三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利控股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债务金额为502万元,半年以上至一年内需偿付的债务金额为1,193万元,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
(4)中利控股目前不存在大额金融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亦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中利控股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业务扩展仍有较大空间,融资渠道多样,具有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五)王柏兴先生本次股份质押后,累计股权质押的数量较前期相比持平,没有增加。融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发展,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股利分红、处置资产等。
三、其他事项
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比例已超过80%,质押的具体原因主要是前期增持公司股票、公司经营所需、提供增信措施等所致,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本次股权质押后,累计股权质押的数量较前期相比持平,没有增加。目前总体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王柏兴先生将对股价波动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同时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追加担保物等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