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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投资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8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本合同类型为投资协议,本投资项目由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项目子公司投资约195亿元(含流动资金)。

  ● 项目建设进度:具体实施进度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进度为准。

  ● 合同生效条件:本协议经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各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效。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项目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营业收入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召开董事会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测算并及时披露。

  ● 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前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2、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鉴于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一、投资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战略发展需求,公司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乙方”)于2022年3月12日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就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苏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及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根据投资金额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2、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乙方: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丙方: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及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

  2、项目投资内容:丙方将在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分别设立各项目控股子公司作为各项目的运营主体,由项目子公司租赁乙方或乙方指定出租方的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负责本项目生产和工艺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流动资金投资和项目运营管理。

  3、丙方项目公司投资概算(含流动资金):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预计投资金额76亿元,年产3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预计投资金额103亿元,年产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预计投资金额16亿元。(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基于项目建设和营运的实际需求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测算,具体投资预算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金额为准)

  4、建设周期:根据合同约定的条件,自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移交丙方项目公司使用起,上述各项目投产时间不超过6个月,达产时间不超过24个月。具体实施进度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进度为准。

  5、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苏经济开发区江苏工业园区西片区。

  (二)各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丙方按照协议约定设立项目公司,依法申报生产经营相关行政审批,开展合规经营;甲方和乙方负责督促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手续,提供、协调和保障适当的优惠政策和资源。

  (三)违约责任

  1、若丙方30GW电池项目投产之日起24个月内,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丙方,丙方有权根据实际市场行情调整20GW单晶硅棒和硅片项目及5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建设进度,该原因导致的项目建设周期延误,不视为丙方及丙方项目公司违约。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终止履行的,当事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但应向本协议相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

  3、除上述原因外,任何一方未能如期如约履行相关义务的,违约方应承担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四)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和分歧,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生效条件

  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各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符合公司的未来产能规划,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技术和产品领先优势,抢抓光伏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规模,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本次项目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营业收入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召开董事会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测算并及时披露。以上投资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二)本次签约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三)鉴于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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