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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2-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合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且不超过1%。

  ●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为不高于30.00元。

  ● 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君新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刘贤军先生、董事余海洁女士及胥兴春女士、监事袁春怡女士、卜凤燕女士及李萍女士、副总经理沈丹女士及赵成进先生、财务总监吕庆庆先生、董事会秘书马青芳先生。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目前持股情况

  庄君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2,000,000股,持有比例25.21%;刘贤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0,000股,持有比例0.09%;胥兴春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50,000股,持有比例0.09%;沈丹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50,000股,持有比例0.09%;赵成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0,000股,持有比例0.09%;其他人员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合计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且不超过1%。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30.00元。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考虑到市场波动、资金安排及窗口期等原因,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个人自有资金。

  (七)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三、增持计划实施过程的不确定因素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制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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