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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上接D3版)

  (上接D3版)

  3、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4、法定代表人:ZHIXU ZHOU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6、经营范围:从事半导体技术、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授权期限内,新增的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的预计,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为子公司相关融资事项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ZHIXU ZHOU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目前对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进行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均为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均为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2-012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张衡路666号1号楼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8日

  至2022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22年4月6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张衡路666号1号楼802室。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张衡路666弄1号楼802室

  邮编:201203

  联系电话:021-51090810-6023

  传真:021-51090810-8028

  邮箱:3peak@3peakic.com.cn

  联系人:李淑环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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