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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2-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规模、经营情况、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参考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二、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2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计薪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董事身份及工作性质,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计薪方案:

  1.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 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2)其余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监事身份及工作性质,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计薪方案:

  1.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2.其余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及工作性质,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与公司及个人绩效结构挂钩。

  三、审议程序

  (一)薪酬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2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为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2年3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状况以及同行业可比水平,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3月1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2-010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3日出具《关于同意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6号)同意注册,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河微电”)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1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4.01元,募集资金总额449,721,0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3,604,175.4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6,116,824.53元。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将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44,972,1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4,748,900.00元汇入公司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26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8,576,840.3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路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两笔大额存单系一般性存款,账户专用于公司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1450700000919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方式存放,同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监管。

  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17.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时,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22.64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3,240.63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69号)。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6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已赎回金额为54,000.00万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为11,000.00万元。

  公司2021年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公司与上述合作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11月1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建设及购买设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产业提升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建设,使用超募资金4,894.00万元用于公司“车规级半导体器件产业化项目”的设备采购。2021年11月26日,上述议案获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募投项目超募资金的使用,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作出的审慎决定。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表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未达到计划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鉴证结论:我们认为,银河微电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银河微电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银河微电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2-011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064,386.3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2,689,990.3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312,522,942.67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298,707,684.9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840万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94.00万元(含税),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90%。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议案审议决策机制完备、分配标准明晰,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审议决策机制完备、分配标准明晰,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2-013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限定为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及投资品种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购买协议、风险承诺书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 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产品。

  3. 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资金正常运转。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就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发表如下同意意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1-014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在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伟英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我们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该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审议决策机制完备、分配标准明晰,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预计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定期报告的更正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定期报告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定期报告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定期报告更正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关于定期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2-015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 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森茂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3. 公司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形成决议意见: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预计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预计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交易事项。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

  1. 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价格;

  2. 2022年度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2年度同类业务预计发生额,2021年度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1年度同类业务的实际发生额;

  3. 上海优曜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曜半导体”)自2021年9月3日起成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优曜半导体成为公司关联方之日前12个月内视同公司关联方。 经统计,公司向优曜半导体采购商品,其中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采购金额为82,224.49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2日采购金额为402,390.08元,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12月31日采购金额为435,145.12元。

  4.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之日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2. 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2021年9月3日,公司投资上海优曜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后成为优曜半导体股东,投资后持有优曜半导体35%股权,同日,公司董事长杨森茂先生担任优曜半导体董事。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将优曜半导体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优曜半导体成立于2010年11月,多年来依法存续经营。公司与其自2020年起合作,双方交易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履行记录良好。公司已就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优曜半导体签署《采购协议》并将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优曜半导体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价格均按公允、合理的原则,根据采购具体情况并结合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优曜半导体已于2022年2月18日签订《采购协议》,约定报价、采购、交付、验收、结算等基本条款。双方采取以公司下达订单的采购方式,在订单中另行约定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等信息。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重新签订协议之前有效,任意一方要变更协议,均需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主营各类半导体分立器件产品,公司与优曜半导体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正常商业逻辑及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基于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相关协议,参考同类市场可比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将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但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银河微电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1-019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发来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凌燕女士、陈思华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陈小金先生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事务所工作安排,指派沈利刚先生、顾肖达先生接替凌燕女士、陈思华女士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指派李勇平先生接替陈小金先生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2021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沈利刚先生(项目合伙人)、顾肖达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李勇平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

  沈利刚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先后为数十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04年开始在立信工作,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顾肖达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16年开始在立信工作,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李勇平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先后为十数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07年开始在立信工作,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三、本次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信息及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沈利刚先生、顾肖达先生、李勇平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四、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2-012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立信及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沈利刚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顾肖达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勇平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 上年度审计费用

  2021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含税)。

  关于2022年度审计费用,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续聘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2-016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2日

  至2022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8、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4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9号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接待室

  (三)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3.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均应不迟于在登记截止时间(2022年4月8日16:0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需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附登记材料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 为保障股东参会权益及登记有效进行,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行程码验证等相关防疫工作。江苏省外来常及省内来常但行程码带星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并提供本次股东大会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有效证明,配合做好信息登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工作。

  (二)会议签到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到达会议现场并办理签到,签到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下午13:30-14:00。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9号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3022

  电话:0519-68859335

  传真:0519-85120202

  联系人:李福承、岳欣莹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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