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2-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股东起诉撤销公司董事会决议一案的二审开庭传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股东梁社增作为原告于2020年10月9日向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斗门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本公司,请求依法撤销2020年9月29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的“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总裁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的决议并由本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向法院起诉撤销公司董事会决议的公告》(2020-031号公告)。
本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收到斗门法院送达的关于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股东起诉撤销公司董事会决议一案民事判决书的公告》(2021-020号公告)。
股东梁社增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股东起诉撤销公司董事会决议一案民事上诉状的公告》(2021-022号公告)。
二、本次开庭传票的具体内容
1、案号:(2021)粤04民终4997号
2、案由:公司决议撤销纠纷
3、被传唤人: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4、传唤事由:开庭
5、应到时间:2022年3月17日9时30分
6、应到处所:二楼第五审判庭/小
三、其他说明
公司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并将就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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