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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和结算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即将到期,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按照商业原则在经批准的额度内优先选择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各项存款业务,拟定额度为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单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适用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定新的额度之前。

  2、公司作为梅州客商银行的主发起人之一,持有梅州客商银行20%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长钟朝晖先生担任梅州客商银行的董事,根据相关规定,梅州客商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2022年3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钟朝晖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该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关联交易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部门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客商银行大厦一、二层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梅县区

  法定代表人:刘元庆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0MA4WQATR8C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梅州客商银行于2017年6月22日取得《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723.44万元,净利润6,653.0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486,820.16万元,净资产为223,251.60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数据)。

  公司作为梅州客商银行的主发起人之一,持有梅州客商银行20%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长钟朝晖先生担任梅州客商银行的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规定,梅州客商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

  据查询,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按照商业原则在经批准的额度内优先选择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各项存款业务,拟定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单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适用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定新的额度之前。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预计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存款利率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调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型同期限的存款利率,与存款业务汇划业务相关结算费率不高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公司预计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单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梅州客商银行发起人之一,持有梅州客商银行20%的股份,公司按照商业原则在经批准的额度内优先选择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各项存款业务,不仅可以支持梅州客商银行各项业务的发展,同时梅州客商银行将为公司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与该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和结算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按照商业原则在经批准的额度内优先选择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各项存款和结算业务,额度为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单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适用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定新的额度之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各项存款和结算业务未超出上述审议额度范围。

  截至2022年3月13日,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款余额为13,147.29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出于风险防范考虑设置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使公司风险相对可控,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的存款利率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调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型同期限的存款利率。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项交易风险可控,且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该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钟朝晖按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基于上述理由,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编号:2022-010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涵盖了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阳伟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希栋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 2022 年度的审计费用。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无不良记录,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7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0,000万元(含)且不少于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3.57元/股(含)【因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原“不超过14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13.57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2年3月13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回购实施结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9),于2021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公司于2021年5月13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首次回购股份 15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13%,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日、2021年5月7日、2021年6月2日、2021年7月2日、2021年8月3日、2021年9月2日、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2日、2021年12月2日、2022年1月5日、2022年2月8日、2022年3月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2021-039、2021-041、2021-049、2021-052、2021-058、2021-061、2021-067、2021-070、2022-001、2022-003、2022-006),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截至2022年3月13日,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1,849,1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最高成交价为11.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8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36,006,654.32元(含交易费用)。

  5、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比例、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符合深交所关于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相关人员增减持计划一致。

  四、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1,849,1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回购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若回购股份全部按计划用于公司后期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的总股本不发生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五、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六、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5月1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3,277,100股。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最大值为7,253,182股(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0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0,819,275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8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1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3月15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决定举办2021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

  2022年3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二、方式

  网络远程方式

  三、网络交流地址及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登陆“塔牌集团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塔牌集团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四、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钟朝晖先生,董事、总经理何坤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赖宏飞先生,独立董事姜春波先生等。

  五、问题征集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投资者可登陆“塔牌集团投资者关系”小程序进入问题征集页面提前提问,也可以在活动交流期间进行互动提问。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在业绩说明会后二个交易日内,将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刊登。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

  董事会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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