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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11),现对上述公告相关担保情况作补充如下:

  一、公司与担保人的控制关系

  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仁恒”)股东为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仁恒工业有限公司、龙邦国际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41.97%、32.50%、13.93%、11.60%,公司为红塔仁恒第一大股东;同时红塔仁恒董事会共7名董事,其中公司派出董事4名,委派董事超过半数,根据红塔仁恒章程,董事会决议的表决经半数以上董事通过,因此公司实质上掌握对红塔仁恒经营活动的决策权,故将红塔仁恒纳入公司并表范围,公司为红塔仁恒控股股东。

  二、被担保方与担保人的控制关系

  珠海金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鸡化工”)股东为红塔仁恒、金猴国际化工(香港)有限公司、浙江金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1%、25%、24%,红塔仁恒为金鸡化工第一大股东;同时金鸡化工董事会共5名董事,其中红塔仁恒派出董事3名,委派董事超过半数,根据金鸡化工章程,董事会决议的表决经半数以上董事通过,因此红塔仁恒实质上掌握对金鸡化工经营活动的决策权,故将金鸡化工纳入公司并表范围,红塔仁恒为金鸡化工控股股东。

  三、金鸡化工的相关担保情况

  2021年8月,公司完成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华包”),并承继粤华包所有债权、债务,其中包含红塔仁恒对金鸡化工1.3亿元的担保。

  金鸡化工主要经营胶乳的生产及销售,近三年经营业绩及盈利情况持续向好,2019-2021年的利润总额分别为3,016万元,4,877万元,6,459万元。金鸡化工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的主要原因是历史延续,且经各股东方与银行商定的结果,本次金鸡化工的其他少数股东虽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其他股东已为红塔仁恒提供的担保按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金鸡化工资产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且金鸡化工系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2022年以来,金鸡化工未与红塔仁恒新签订担保合同,本次1.3亿元的年度担保预算主要为原存量担保考虑作出。截至目前,金鸡化工已陆续归还担保借款,存续担保合同将于2022年3月17日到期,届时金鸡化工将在此担保合同到期前偿还最后一笔担保借款,并不再续借。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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