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05号《关于同意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35.493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1.44元,募集资金总额99,561.7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332.13万元(含税)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561.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7月8日全部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1]670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38.87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90,805.9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含现金管理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且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0 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国光电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收购资产运行状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无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807.70万元,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到位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未达到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本公司已将差额部分进行调整,调整后投资总额为90,615.04万元,不足部分由本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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