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源”)近日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反诉状》及《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西安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以下简称“西安固废处置中心”)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传票》通知2022年4月14日下午2点在西安市中院五楼30法庭开庭审理广泰源与西安固废处置中心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前期公告情况
广泰源与西安固废处置中心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西安固废处置中心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广泰源于2021年9月29日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并于2021年10月8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陕01民初165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广泰源于2022年1月28日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变更诉讼请求书》及《财产保全申请书》,已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变更诉讼请求的公告》(2022-004)。
二、本次反诉事项基本情况
反诉原告:西安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
反诉被告: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反诉请求为:
1、确认西安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与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江村沟垃圾渗滤液处理应急工程1600m?渗滤液处理设备租赁合同》于2022年2月26日解除;
2、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西安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退还西安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超付的租金86.43万元;
3、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恢复江村沟垃圾渗滤液处理应急工程1600m?渗滤液处理设备所在的厂房和土地原状(包括但不限于清理并处置事故池积存污泥、拆卸并运走上述设备,达到清理并腾空上述厂房和土地之目的)。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1、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2、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四、风险提示
本次诉讼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反诉状》;
2、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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