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22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西全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0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1 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对所议事项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以下决议:
1、以 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计机构,中兴华出具了《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发表的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审计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泰和新材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兴华出具的审计报告详见 2022 年3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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