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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服中心与沪深交易所签署合作备忘录 加快形成“大投保”市场生态

  

  本报记者 吴晓璐

  3月16日,记者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获悉,3月15日,投服中心与沪深交易所达成合作共识,签署合作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在持股行权、纠纷调解、维权诉讼、投资者教育、企业培训及共同举办投服论坛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当日,投服中心与上交所举行视频签约仪式。上交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蔡建春,上交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卢文道,投服中心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文英,投服中心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黄勇,投服中心副总经理金蕾参加视频会议。

  蔡建春在致辞中表示,引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是上交所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的核心价值取向。深化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应当不断提升投资者教育和保护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把投资者保护理念融入股票上市审核、发行定价、交易机制、持续监管等各个业务环节,进一步加强一线自律监管,加大ETF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力度,满足各类不同投资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求,全面做好包括股票、债券、基金、期权和公募REITs份额持有人等广大投资者群体的教育和引导。

  蔡建春指出,厚植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需要充分发挥证券公司等市场中介机构主体责任。中介机构是连接投资者和融资者的桥梁,特别是证券公司等经营机构必须深刻认识“看门人”职责定位,服务好投融资两方面。涵养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应当凝心聚力、加快推动形成“大投保”市场生态。做好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是交易所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行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上交所将与有关各方紧密合作,积极助力构建立体化的“大投保”工作格局。

  黄勇表示,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关系着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是资本市场践行人民性的根本体现。投服中心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持续深化与上交所、深交所合作的广度、深度,不断提升投资者保护工作质效。一是积极参加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等业绩说明会,配合开展上交所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电子平台建设;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在纪律处分、重大案件诉讼等方面第一时间互通信息;三是健全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建立上市公司诉前调解机制;四是共同开展系列投资者教育活动和典型案例宣传,开发投教产品,持续提升中小投资者“全面知权 积极行权 依法维权”水平,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

  近年来,投服中心与沪深交易所在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教育、投资者服务等方面不断加强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果。一是持股行权示范功能日益凸显;二是中小投资者维权工作不断形成合力;三是投资者教育领域合作更加紧密;四是形成中国投资者网常态化共建机制;五是人员交流合作拓宽。

  当前,资本市场以全面注册制改革为核心的新一轮深化改革正在深入推进,这对投资者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投服中心表示,将与上交所、深交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将以签署全面合作备忘录为契机,围绕全面推行注册制改革,聚焦中小投资者急难愁盼问题,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加强沟通协作,助力构建投资者保护大格局,更好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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