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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2-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17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3月17日上午9:15-9:25,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5栋23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德莅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54,28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533%。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72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725%。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6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09%。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30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49%。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4、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通过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4,28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6,30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4,28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6,30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4,28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6,30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4,28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6,30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4,28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6,30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4,28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6,30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4,28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6,30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4,28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6,30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4,28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

  同意6,30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赵志莘律师、罗佩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2-022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杨缨丽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杨缨丽的通知,杨缨丽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 一致行动人杨缨丽部分股份质押情况

  

  1、杨缨丽本次股份质押系为第三方融资行为提供股份质押担保,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杨缨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德莅及股东余娅群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与本公司未有经营性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事项;不存在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任何影响的情形。

  二、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曹德莅、持股5%以上股东杨缨丽、股东余娅群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主体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的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表中各质押主体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2-023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超过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德莅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云、余娅群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以下简称“增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曹德莅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云、余娅群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择机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900万股且不超过1000万股,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1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曹德莅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云、余娅群在本次增持计划时间过半后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7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3个月,即增持计划实施的截止日期由2021年11月8日延长至2022年2月8日。除此之外,本次增持计划涉及的增持股份数、交易方式等情况与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内容一致。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3),曹德莅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云、余娅群于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已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263.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持股变动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累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3,142.80万元,增持资金为自有资金。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6个月,即增持计划实施的截止日期由2022年2月8日延长至2022年8月8日。除此之外,本次增持计划涉及的增持股份数、交易方式等情况与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内容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德莅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云、余娅群根据本次增持计划已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8,367,783股,占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下限的92.98%。

  二、 累计增持股份达到公司总股本1%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曹德莅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云、余娅群的通知,余娅群在2022年1月14日至3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2,336,9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持股变动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2,581.88万元,增持资金为自有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四、备查文件

  《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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