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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2-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淞葭路99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世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马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4、5、6、7、8、9、10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4、5、6、7、8、9、10、1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侍文文、焦成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2-015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俞雪华先生、林中先生、周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的简历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俞雪华先生、独立董事周勇先生、董事黄博先生组成,其中俞雪华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勇先生、独立董事俞雪华先生、董事马剑先生组成,其中周勇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林中先生、独立董事周勇先生、董事吴世均先生组成,其中林中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吴世均先生、董事马剑先生、独立董事林中先生组成,其中吴世均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俞雪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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