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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800万元,授信期限为叁年,以我公司自有房产和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号: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131990号)做抵押,此综合授信用于流动资金周转。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22-008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22-009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全文。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07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下午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吉纲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08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本次主要变动内容及影响如下:

  1、新租赁准则的修订主要包括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对租赁负债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支出;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本期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10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3月11日、3月14日、3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披露了《精伦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4);2022年3月16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了《精伦电子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5);2022年3月17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四个交易日涨停。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现对有关风险提示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2年3月11日至3月17日,五个交易日已有四次以涨停价收盘,连续五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41.25%,涨幅累计偏离上证指数38.98%,累计换手率达124.39%。短期内公司股价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

  公司的主营业务按产品分为智能制造类产品、商用智能终端类产品和软件与信息服务类产品,截至目前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业绩亏损风险。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万元到-1400万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00万元到-1600万元。公司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22-002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全文。

  2、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截止2022年3月17日收盘,公司静态市盈率为-64.35,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静态市盈率为39.80;公司滚动市盈率为-359.9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滚动市盈率为28.29;公司市净率为8.72,高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5.14;换手率37.06%,大幅高于前期。公司股本较小,总股本为4.92亿,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炒作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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