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2-00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23,7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经营范围:以石油化工尾气(废气)、火炬气为原料生产、充装、销售和运输工业气体、医用气体、标准气体、特种气体、混合气体、食品添加剂气体、电子化学品,气体产品技术咨询,气体检测,气瓶检验和处理、存储服务,氨的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塑料制品生产及销售,仓储(不含危险爆炸物品)、租赁、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饮料、冶金、食品、烟草、石油、农业、化工、电子等多个领域。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成为以石油化工尾气(废气)火炬气回收利用的专业环保企业。母公司湖南凯美特已形成生产高纯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20万吨/年,液氧1.5万吨/年,液氮4.5万吨/年,液氩2.29万吨/年的生产能力;安庆凯美特已形成生产高纯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1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安庆特气分公司形成年产52,080吨的精馏液化可燃气、3214万Nm3氢气,燃料气5564万Nm3,戊烷工业烃11,400吨的生产能力;惠州凯美特气体已形成生产高纯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13万吨/年、优质干冰20,000吨/年、高纯态100,000标瓶的生产能力;长岭凯美特已形成年产4,760吨氢气、燃料气10.6万吨的生产能力;海南凯美特已建设并投产年产一期食品级二氧化碳3万吨,燃料气7.3万吨,转化炉用燃料气15.2万吨,氢气1.072万吨,氮气5.24万吨的生产能力;福建凯美特已形成高纯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10万吨/年、优质干冰3,000吨/年、1,852.8万NM3氢气,1,580万NM3燃料气的生产能力。岳阳电子特种稀有气体项目于2020年7月正式投产,已生产出的合格产品为:99.99996%二氧化碳、99.9999%氦气、99.999%氖气、99.9999%氩气、99.999%氪气、99.9995%氙气、99.997%一氧化碳、99.9999%氮气、99.9999%氢气、氯化氢基准分子激光混配气、氟基准分子激光混配气、动态激光混配气。
公司主要产品由于纯度高、质量稳定,得到广大客户的认可。公司已与多家下游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品市场占有率逐年上升。目前公司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产品已通过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认证,被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等公司确认为在中国的策略供应商,并为杭州娃哈哈集团、屈臣氏集团、百威英博啤酒集团、青岛啤酒、华润雪花啤酒、燕京啤酒、珠江啤酒集团、中烟集团等众多知名食品饮料烟草客户和中国中车集团、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山河智能、岳阳林纸等特大型工业客户广泛采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2-015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实施30万吨/年(27.5%计)高洁净食品、
电子级过氧化氢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16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实施30万吨/年(27.5%计)高洁净食品、电子级过氧化氢项目的议案》。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经审慎研究、规划,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凯美特”)实施30万吨/年(27.5%计)高洁净食品、电子级过氧化氢项目。本项目总投资额为5.2亿元,产品方案包括电子级、食品级、工业级稀品和工业级浓品双氧水四种产品,可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相应调整各产品的实际产量。本项目采用蒽醌法固定床钯触媒工艺生产过氧化氢,该技术的优点是产品质量高、能耗低、成本低、安全性能好,同时适合于大规模生产,并且被列入国家经贸委第一批《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属于清洁生产技术。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全球过氧化氢工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发展期
过氧化氢俗称双氧水,是一种重要的化工产品,由于它分解后所产生的氧具有漂白、氧化、消毒、杀菌等多种功效,且具有无副产物、无须特殊处理等特点,广泛用于造纸、纺织、化工等工农业生产中。由于过氧化氢具有几乎无污染的特性,故被称为“最清洁”的化工产品,近年来,其应用市场领域不断扩展,除三大主要应用领域外,还不断开发并应用于新的用途。
在电子、食品等领域,作为氧化剂的过氧化氢具有减少污染、降低成本的优点,市场潜力巨大。过氧化氢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多种行业的环境友好化工产品,因此受到环保法规较健全的发达国家的广泛关注,成为取代氯产品的“热门”产品,近10年来全球需求量增长较快,而双氧水产业自身的不断发展和技术进步,又使双氧水产品销售价格大幅度下降,为双氧水在这些行业的广泛使用和在更多行业的推广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可以预期,世界过氧化氢工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发展时期。
(2)国内双氧水本地化供给存在结构性矛盾
目前我国双氧水生产能力、产量及消费量均为世界第一。但由于过氧化氢化学性质不稳定、易爆的特殊性,具有一定的销售半径(300-500 km),导致过氧化氢行业产能分散,产能集中度维持在较低水平,竞争较为激烈。
有关研究显示,目前我国有83%的过氧化氢产能分布在华东(63%)、华北(6%)及华中地区(14%),主要集中在山东、浙江、安徽、湖南等化工大省,生产布局与市场容量很不对称。目前,我国双氧水消费市场主要在华东、华北和华南地区,华南地区的产能供应相对较少。在某些下游产业相对集中地区,过氧化氢供不应求,运输成本过高,本项目生产的双氧水可更好的满足华南地区及周边市场的需要,做到产能配置合理,避免无序竞争,有效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把握双氧水行业发展机遇,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公司长期专注于工业气体等产品的研发,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引进消化和共同研发,积累了覆盖多种化工产品生产全流程的核心技术。公司不断完善和发展现有业务体系,加大对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努力实现对核心技术的产业化应用,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寻找新的利润增长动力。
本项目利用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IGCC装置产生的氢气作为原料气,依托园区现有的部分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节约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装置建成以后,能够充分挖掘公司潜能,拓展公司产业布局,增强市场竞争力,使公司做强做大,抓住“中国制造2025”、“世界工业4.0”等制造业大升级的重要机遇,为市场提供有效供给,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重要及深远的意义。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内双氧水市场有着较大的需求空间
随着与双氧水工业息息相关的产业不断调整、变革和发展,加上双氧水产业自身的不断发展和技术进步,双氧水日渐实现了在更多领域的广泛应用。多年来,我国市场上过氧化氢一直是进口量大于出口量,且进口过氧化氢的很大一部分是质量等级较高的产品,特别是各种高规格的电子级过氧化氢、试剂用的高浓度过氧化氢、特殊用途高等级过氧化氢以及超纯级和特殊规格用过氧化氢等。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产业的快速发展,用于清洗和蚀刻大型集成电路、LCD和半导体的电子化学品的需求也随之快速增加。我国急需打破进口电子级双氧水对大尺寸晶圆、高世代面板应用领域的垄断,实现国产替代。随着原应用领域的用量快速增加,新应用领域的范围不断扩大,预计今后几年国内外双氧水的生产及需求能力将迎来持续增长。
近些年,国内不断有双氧水大装置建成投产,但双氧水产品的区域性供需矛盾仍很突出,且高规格、高纯度及特殊用途的过氧化氢依然供不应求。公司在福建等地区有多年化学品生产、销售和运输经验,可有效地利用多年积累的优势资源和条件,生产高规格过氧化氢产品的同时,降低投资和成本,较有利进入近距离市场。项目依托园区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充分利用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IGCC装置产生的氢气作为原料气,直接通过管道将氢气输送至本项目界区内,减少了中转运输费用,生产成本相对较低,使得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技术与研发实力强,保障过氧化氢本地化供应
蒽醌法是在触媒存在下,将溶于有机溶剂中的烷基蒽醌氢化,得到相应的烷基氢蒽醌,后者再经氧化,即生成双氧水。本项目采用的蒽醌法固定床钯触媒新工艺为国际领先技术,工艺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能耗低、生产成本低且适合大规模生产,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项目的定型及非标设备采购均在国内,能够满足项目建设要求,项目所需的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和双氧水产品主要采用陆路运输,便捷的交通,为企业生产和销售产品提供了重要的支持与保障,且本项目属于清洁生产技术,三废排放量较少,能够满足本地区的容量指标要求。
(3)公司具备实施项目的人才储备及市场拓展能力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培养了一批素质较高的高端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建立了一支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专业分工合理的研发与支持服务团队。在长期的研发和项目实践中,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绩效管理系统和具有竞争力的员工薪酬福利体系,有力地调动了科研、管理和销售人员的积极性,确保了队伍的稳定。公司优秀的人才储备以及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是项目顺利开展、实施的重要支撑。
公司采用国际先进的电子级双氧水生产技术,结合公司在福建地区的资源和工程条件优势,根据市场需求生产双氧水系列产品,产品方案包括电子级、食品级、工业级稀品和工业级浓品双氧水四种产品。公司借鉴电子特气项目中对半导体行业的理解,使公司制造电子级双氧水高端产品及开拓市场的过程中,确保在严苛的前端纯化、后段包装、产品验证、运输控制等关键环节百之分百达到半导体行业水准,且可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相应调整各产品的实际产量,具有较强的灵活性,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满足周边市场的需要,有效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风险分析
1、产业政策风险识别与对策
(1)政策风险
项目建设或运营期间产业政策存在较大调整,影响项目建设及运营。
(2)风险对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电子级双氧水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 第十一项:石化化工 第12条”中的“超净高纯试剂”,工业级和食品级双氧水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此外,工业级双氧水是“第一类 鼓励类 第十一项:石化化工 第9条”中的“染料、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清洁生产、本质安全的新技术(包括双氧水氧化等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的上游原料产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目前国内政治经济条件较为稳定,国家针对本项目相关政策不会有重大调整,项目原定目标实现风险在可控范围。
2、市场(价格)风险识别与对策
(1)市场(价格)风险
下游市场不景气,将导致双氧水需求量减少;需求量的减少将进一步引起现有双氧水企业降低产品售价,打价格战。在2010年前后,产能供大于求,价格竞争激烈甚至出现恶性竞争,经过优胜劣汰,部分装置关停。
(2)风险对策
密切关注金融和政治环境对本项目产品市场的影响,依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装置产能及营销策略。另外,企业内部不断地进行技术改进和管理创新,节能减排;上游主要原材料采用多渠道供应方式,在保障供给的同时,使项目产品成本降至最低限度。同时,与下游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稳固的销售网络。目前全国过氧化氢市场在大趋势上处于产销基本平衡状况,发展过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福建凯美特对投资市场的发展现状及市场供需情况,做了深入详实的市场调查与研究,从中寻找出潜在的市场需求和目标消费者,并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全面细致地研究,对投资风险做出全面合理评估,提出解决对策,努力将投资风险规避到最小。国家整体经济会在五至十年持续良性发展,也为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项目的市场风险不大。
3、 环保风险识别与对策
(1)环保风险
三废不能达标排放,对环境造成危害。
(2)风险对策
蒽醌法固定床钯催化剂工艺生产过氧化氢被列入国家经贸委第一批《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属于清洁生产技术。
本项目贯彻执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原则,生产中尽量采用密闭循环的生产系统,采用安全可靠的机械设备,尽量减少跑冒滴漏,换热器冷媒均采用循环水或低温水冷却,并增加涡轮膨胀机组,利用物理过程自身产生冷媒,既回收了放空气中夹带的工作液组分,收回系统循环使用,降低了成本,同时也减少了废气的排放量,还设置了尾气处理机组和废水预处理系统,通过这些治理措施,从源头控制到末端治理,最终可以达到相关排放要求。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较小。
4、安全风险识别与对策
(1)安全风险
本项目建设涉及氢气、重芳烃、双氧水等危险化学品,若发生泄漏或火灾等安全事故,将对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失。
(2)风险对策
在设计中已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坚持安全设施必须遵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投产后对职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要求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跑、冒、滴、漏发生;在贮运过程中,加强仓库管理和采取泄漏事故防范措施,基本可以避免泄漏事故的发生。本项目采用的双氧水生产技术为国内领先技术,技术成熟,安全设施或措施切实可行,可以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安全风险较小。
5、管理风险识别与对策
(1)管理风险
在管理方面的风险主要来自核心人员的流失及生产运营过程中的HSE风险。
(2)风险对策
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福建凯美特已制定了一整套技术保密措施和管理办法,逐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变革,不断改进、优化绩效管理,实施差异化分类激励,对激励对象进行细分,制定有针对性的考核指标;同时,结合专项激励等措施,对创新创业、科研项目、科技成果、重点工作、突出贡献等有关人员开展物质激励,有效稳定核心人员队伍。
在HSE管理方面,福建凯美特持续加强HSE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严格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施开工审批制度,强化风险分析和识别;抓好开停车和检维修等关键环节管控,安全管控能力得到提升;引入HAZOP分析,加强风险管控,有效降低潜在风险。通过这些措施,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有较大提升,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认真总结经验,细化制度,抓好落实,提升装置本质安全水平;加强过程管控,有效降低潜在风险。
综上,福建凯美特建有完善的管理和风控体系,对项目立项、设计、招标、施工全过程进行监控,上级公司也对项目的实施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指导。同时,充分借鉴利用已有装置的建设管理模式和经验,这些因素为项目实施过程风险的有效降低奠定了基础。
四、项目审核批准程序
1、审核批准程序说明
该项目总投资5.2亿人民币。《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实施30万吨/年(27.5%计)高洁净食品、电子级过氧化氢项目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实施30万吨/年(27.5%计)高洁净食品、电子级过氧化氢项目的议案》,同意建设此项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实施30万吨/年(27.5%计)高洁净食品、电子级过氧化氢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2亿元人民币。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行业产业政策要求,属于国家鼓励项目范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在主营业务方面的竞争力,有利于开拓公司多渠道的利润增长点,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符合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实施该项目,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监事会意见
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实施30万吨/年(27.5%计)高洁净食品、电子级过氧化氢项目,总投资为5.2亿元。从内容和程序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1、本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项目投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项目投资建设相关资质的获得尚需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核准及备案,最终取得核准或备案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投资由全资子公司福建凯美特实施建设,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未来进展不达预期的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2-013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独立董事、总经理退休暨相关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总经理退休事项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肖勇军先生的书面退休辞职报告。肖勇军先生申请自愿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职务,在股东大会、董事会选举新的董事、总经理前,仍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务。
肖勇军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成员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肖勇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拟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中选举并聘任新的非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选举并聘任新的总经理,在此之前肖勇军先生将继续履行其职责。截至公告披露日,肖勇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肖勇军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谨向肖勇军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总经理事项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伟先生补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总经理候选人。
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张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经独立董事认可,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总经理候选人,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总经理任职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补选总经理生效后,张伟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补选非独立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人数为8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三分之一以上。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关于补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事项
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因董事会秘书张伟先生补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总经理候选人并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经独立董事认可,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余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补选董事会秘书生效后,王虹女士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由余欢女士担任。王虹女士、余欢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能力。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附件: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总经理候选人简历
张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物流师、注册职业采购经理(CPPM)。曾服役于广州军区空军司令部通信处,曾任湖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会计、董事。现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采购总监,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董事,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7月获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张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况;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董事会秘书简历
王虹: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4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北京中兴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现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6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考核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况;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30-8553359
传真:0730-8551458
邮箱:wanghong@china-kmt.cn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七里山(巴陵石化化肥事业部西门)
邮编:414003
3、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余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8月出生,汉族,本科双学士学历。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部门助理,2013年至今担任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2015年11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考核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余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30-8553359
传真:0730-8551458
邮箱:yuhuan@china-kmt.cn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七里山(巴陵石化化肥事业部西门)
邮编:414003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2-008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多年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2021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 21.9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7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金鑫,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巧云, 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未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储燕涛,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成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技术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事务所声誉和行业排名等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2-009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
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现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22年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母公司
说明: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祝恩福、周岳陵夫妇,为母公司浩讯科技有限公司的共同投资人。
2、子公司
惠州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凯美特”):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提纯食品级二氧化碳;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凯美特”):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提纯食品级二氧化碳和氢气、戊烷、液化气;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岭凯美特”):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提纯氢气与可燃气(甲烷)气体;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凯美特”): 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提纯可燃气(含工业瓦斯、解析气、甲烷氢、一氧化碳)、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氢气;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凯美特”):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提纯食品级二氧化碳、可燃气(工业瓦斯、解析气、甲烷氢、一氧化碳)、氢气;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电子特种气体相关产品。
注:根据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凯美特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源凯美特。2021年8月2日福建福源凯美特完成工商注销。
(二)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说明:交易价格均按市场价格执行。
(二)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无
三、2021年度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子公司借款担保情况
说明:
= 1 \* GB3 ①2015年4月27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本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与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开发区支行签订了编号为0522号全部主合同提供的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亿元,保证期间为2015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10日。
主合同为海南凯美特于2015年6月1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开发区支行签订编号为2015年开支借字第0522号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总额10,000.00万元,实际取得借款资金7,000.00万元。海南凯美特已于2020年全部归还。
= 2 \* GB3 ②2019年3月22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本公司于2019年11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编号为C191031GR7684823号保证合同,对福建凯美特于2019年7月8日至2025年3月18日与该行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余额最高额5,100.00万元。保证期间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主合同为福建凯美特于2019年11月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编号为Z1910LN15638051号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总额7,000.00万元,实际取得借款6,30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9年7月8日至2025年3月18日,福建凯美特已于2020年9月9日全部提前还款。
③本公司于2019年7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开发区支行签订编号为2019年北支(保)字0004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对该行在2019年6月27日至2024年6月26日对福建凯美特享有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7,5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主合同为福建凯美特2019年6月2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开发区支行签订编号为2019年北支字第00077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19年7月10日至2024年6月27日,实际取得借款金额 6,000.00万元,期末余额3,600.00万元。
④2021年4月26日,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后龙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HTC350656700ZGDB202100013),担保总额为24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2021年6月17日-2024年6月17日。
主合同为福建凯美特2021年11月2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后龙支行签订编号为HTZ350656700LDZJ2021N00C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21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25日,期末保证借款余额1,000.00万元。
⑤2019年8月26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本公司于2019年2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签订编号为HTC430661286ZGDB201900001号保证合同,保证责任最高限额8,500.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取得借款金额8,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2019年1月30日至2028年6月29日,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⑥2019年3月22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了《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本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签订编号为A403018004号保证合同,保证金额7,4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2018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0日,凯美特公司和董事长祝恩福为该笔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截止2021年12月31日岳阳电子气体公司实际借款金额7,400.00万元,期末借款余额4,000.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对外担保等形成的或有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2022年度预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5MA31RG3J9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石化园区南山片区天盈路1号(经营场所:泉州市泉港区南埔石化工业园区通港路1217号)
法定代表人:祝恩福
注册资本:贰亿圆整
成立日期:2018年6月6日
营业期限至:2018年6月6日至2038年6月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经营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 日,福建凯美特的总资产295,001,025.36元,负债65,072,394.23元,资产负债率22.06%,所有者权益229,928,631.13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861,080.74元,净利润为22,066,306.61元。
根据全资子公司福建凯美特发展规划及项目资金需求情况,福建凯美特拟向银行申请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1-5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2021年12月31 日,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6,600.00万元(其中:福建凯美特4,600.00万元;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12,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5.27%。
2、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担保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600.0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2.86%。
3、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3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7.59%。
4、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关联交易存在的原由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首虹有限公司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会意见
1、截止2021年12月31 日,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6,600.00万元(其中:福建凯美特4,600.00万元;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12,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5.27%。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新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
2、根据全资子公司福建凯美特发展规划及项目资金需求情况,福建凯美特拟向银行申请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1-5年。
公司拟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具备良好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3、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首虹有限公司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监事会意见
1、通过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新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
3、公司拟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具备良好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4、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首虹有限公司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公司严格控制担保事项,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规避了担保风险。
2、截止2021年12月31 日,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6,600.00万元(其中:福建凯美特4,600.00万元;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12,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5.27%。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新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
3、福建凯美特拟向银行申请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1-5年。
公司拟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具备良好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4、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首虹有限公司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公司独立运行不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会议决议;
2、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2-012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原内审部门负责人欧阳庆女士因工作岗位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职务。辞职后,欧阳庆女士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欧阳庆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正常开展。公司及董事会对欧阳庆女士在审计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熊红象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附件:简历
熊红象: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12月出生,汉族,专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11年至今担任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熊红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