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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高送转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拟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30,12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关于高送转议案的审议结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特点以及自身发展阶段,2022年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研发创新、扩大产能建设,需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周转及未来发展。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具体内容为:

  1、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30,129,0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4,103,200.00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8.91%。

  2、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0,129,0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6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208,206,400股。

  3、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是化工行业的一个重要分支,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公司主要从事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脂肪醇系列产品(1,6-己二醇,1,5-戊二醇)、增塑剂系列产品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年来,公司持续探索和完善二元羧酸产业链条的延伸,致力于使产品结构多样化、精细化、系列化,所规划在建项目在未来几年将面临集中的建设及投产,涉及到持续的大规模资金支出。

  (1)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4,345.67万元,同比增长91.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011.09万元,同比增长128.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4,177.27万元,同比增长140.63%。

  (2)2022年公司“年产2000吨聚碳酸酯二元醇项目”已开工建设,按照合同约定,项目设备、工艺管道安装、土建工程等将根据建设进度陆续投入资金。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多功能环保增塑剂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二元酸二甲酯项目的议案》,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3万吨1,6己二醇项目的议案》,目前项目都已开始办理前期相关手续或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随着上述项目的逐步推进,公司尚需投入大量资金。公司未来几年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保证公司各项目按照既定计划稳步推进,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留存足够的自有资金用于支持自身发展。

  (3)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设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是根据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制定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对股东的持续回报,留存收益将用于公司主业经营和项目建设等方面,有利于公司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提升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4)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后续安排

  2021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主业经营、研发投入、项目建设等方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增强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和更好的长期回报。

  二、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1、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表决结果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高送转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资本公积余额为12.79亿元,母公司报表的资本公积余额为12.79亿元,公司资本公积金充足,满足本次以资本公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的实施条件。

  公司近两年主营业务发展稳定,盈利能力不断提升,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近3年的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最近两年净利润实现持续增长且最近三年每股收益均未低于1元,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为62%,且自2019-2021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均高于1元;公司净利润持续增长。按照每10股转增6股的方案实施后,以全面摊薄口径计算,2021年的每股收益变为1.57元,高于0.5元,符合实施高送转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的情形。公司当前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持续且稳健,本预案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提升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本次高送转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分配预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的表决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修华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秦国栋、王俊玉、刘玉江、冯国梁、张建梅承诺 :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时投同意票。

  四、提议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持股变化

  1、公司董事在董事会审议高送转事项之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王俊玉、刘玉江在2021年8月19对外披露了《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公告》,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王俊玉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19,100股,刘玉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5,000股。

  公司董事秦国栋、冯国梁、张建梅因参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别在2021年12月9日增持股份200,000股、55,000股、55,000股。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持股变动情形。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提议股东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

  本公司提议股东和控股股东的限售股股份解禁期为2022年12月,且全体董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董事会审议高送转事项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无增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除参加股权激励认购公司股份的情形之外。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高送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在2022年6月20日将解除限售股6,716,869股,系公司股东潍坊同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修涛、刘修林、田建兵以及谢金玉首发限售股解禁。

  3、本次高送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高送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含3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以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 公司与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5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4.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5,088.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13,223.00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6月17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806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

  (三)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含3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

  (五)委托理财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实施方式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的银行、证券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及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3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流动资产总和的29.25%。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根据现金流量特征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中 “其他流动资产”及“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含3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含3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元利科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本次审议授权的37,000万元理财产品额度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周春阳,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李效辉,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吴孟杰,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肖小军,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对天职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职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4、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天职国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5、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天职国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工作人员恪尽职守,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修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1、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30,129,0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4,103,200.00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8.91%。

  2、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0,129,0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6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208,206,400股。

  3、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是化工行业的一个重要分支,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公司主要从事二元酸二甲酯系列产品、脂肪醇系列产品(1,6-己二醇,1,5-戊二醇)、增塑剂系列产品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年来,公司持续探索和完善二元羧酸产业链条的延伸,致力于使产品结构多样化、精细化、系列化,所规划在建项目在未来几年将面临集中的建设及投产,涉及到持续的大规模资金支出。

  (1)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4,345.67万元,同比增长91.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011.09万元,同比增长128.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4,177.27万元,同比增长140.63%。

  (2)2022年公司“年产2000吨聚碳酸酯二元醇项目”已开工建设,按照合同约定,项目设备、工艺管道安装、土建工程等将根据建设进度陆续投入资金。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多功能环保增塑剂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二元酸二甲酯项目的议案》,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3万吨1,6己二醇项目的议案》,目前项目都已开始办理前期相关手续或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随着上述项目的逐步推进,公司尚需投入大量资金。公司未来几年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保证公司各项目按照既定计划稳步推进,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留存足够的自有资金用于支持自身发展。

  (3)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设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是根据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制定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对股东的持续回报,留存收益将用于公司主业经营和项目建设等方面,有利于公司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提升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4)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后续安排

  2021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主业经营、研发投入、项目建设等方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增强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和更好的长期回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确认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2年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1,6-己二醇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1,6-己二醇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4月8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维君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性原则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财务状况、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战略。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的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董事会审议高送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含3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2年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1,6-己二醇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1,6-己二醇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0,129,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0,129,000股变为208,206,400股,注册资本由130,129,000元变更为208,206,400元。

  同时,拟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做出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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