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朋微”、“本公司”或“公司”)编制了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下文中所有金额涉及的货币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6号)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2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8.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98,06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价税合计人民币64,137,657.20元后的金额人民币733,922,342.80元,由华林证券于2020年7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431,267.08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2,491,075.72元,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0]B069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5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理财产品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于2020年7月17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业务需要,部分设备需从国外进口,需要支付外币进行结算,2020年11月6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外币的《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照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对照情况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7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2020年度,公司使用前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47,40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均已到期赎回,产生投资收益共计387.49万元(含税)。

  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9,800万元(包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2021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231,300.00 万元,到期赎回理财产品共计205,500.00 万元,产生投资收益共计1,393.78万元(含税)。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4,68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前次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发生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置换685.00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54,429.27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为2,102.24万元,其中1,792.95万元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的投资收益,309.29万元为募集资金专户累计获得的利息收入净额),系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而未使用。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而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为25,8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28,629.27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对照情况,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2-011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13,098,500股为基数,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280,924.6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7,304,396.27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13,098,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859,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71%。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2-010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8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0年11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4,957.3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8,190.3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7,426.0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59家,资产均值48.21亿元,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474万元,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公证天业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5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路凤霞

  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了芯朋微、航亚科技、三房巷年度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霞

  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芯朋微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雷

  199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了芯朋微、大东方、亚星锚链等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6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00万元。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工作量及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进行适当调整。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认为其在执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现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公证天业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证天业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2022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2022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2-016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审批程序

  2022年3月17日,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等目的,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