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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7日以邮件通知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云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量,一致同意并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结合了当前的国家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现有的经营能力,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数据状况进行了合理预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2-011)。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工作独立性、专业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为:公司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与其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另给予每位监事3000元/月的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和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拟新增固定资产类别“实验设备”用于核算研发用设备,并重新评估其折旧年限。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4,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会监事进行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3,929,550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并按照“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总金额不超过109,883.88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2-019)。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就本次发行股票,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公司依法编制了《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022)。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就本次发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2-024)。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公司编制了《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公告编号:2022-025)。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2年与普敏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普敏半导体”)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600万元人民币,该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普敏半导体向公司支付材料费等。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自愿、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价格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安趋的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就无锡安趋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因业务往来而订立的任何形式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费用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围和保证期间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2-009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6号)同意,本公司由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2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8.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98,06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价税合计人民币64,137,657.20元后的金额人民币733,922,342.80元,由华林证券于2020年7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431,267.08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2,491,075.72元,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0]B069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 2021年 12月 31日,本公司为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5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理财产品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于2020年7月17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业务需要,部分设备需从国外进口,需要支付外币进行结算,2020年11月6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外币的《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9,800万元(包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2021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231,300.00万元,到期赎回理财产品共计205,500.00万元,产生投资收益共计1,393.78万元(含税)。

  6、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7、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021年度发生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置换648.04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芯朋微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芯朋微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芯朋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文件

  1、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22]E1051号);

  2、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附件: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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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2-007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11)。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为:内部董事薪酬根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

  公司仅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参照同行业其他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给予每位独立董事的津贴为6万元/年(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工商银行、江苏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宁波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单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和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拟新增固定资产类别“实验设备”用于核算研发用设备,并重新评估其折旧年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4,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第一次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12,800,000股增加至113,098,5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12,800,000元增加至113,098,500元,并对《公司章程》第六条作出相应的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董事进行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3,929,550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并按照“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总金额不超过109,883.88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2-019)。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就本次发行股票,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公司依法编制了《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022)。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就本次发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2-024)。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公司编制了《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公告编号:2022-025)。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本次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安趋的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就无锡安趋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因业务往来而订立的任何形式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费用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围和保证期间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2年与普敏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普敏半导体”)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600万元人民币,该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普敏半导体向公司支付材料费等。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自愿、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价格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2)。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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