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2-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3,888,889股,限售期为自获得股份之日(即2019年3月25日)起36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3月2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296,297股,并于2020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61,185,186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243,07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7,942,10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自获得股份之日(即2019年3月25日)起36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为深圳芯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限售股数量共计3,888,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上述限售股将于2022年3月2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本为61,185,186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243,07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7,942,107股。
2021年5月27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共计143,568股完成归属及登记,并于2021年6月2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61,185,186股变更为61,328,75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三、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自本承诺人获得该股份之日(即2019年3月25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综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888,889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3月2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5号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孙镪和财务总监齐艳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备案相关手续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9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淼晶、王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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