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2-17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路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419,4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73%),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2年4月13日起至2022年10月12日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877,717股公司股份,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路先生出具的《关于科大国创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孙路
2、股东持股情况: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419,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877,717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价格区间:视市场情况而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1、若截至其取得本次交易对价股份时,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自其认购的新增股份在法定登记机构登记于其名下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拥有的该等新增股份(若在其实际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前,上市公司发生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权行为的,则其实际可转让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前述12个月期限届满后,具体的解锁期间及解锁比例如下:
(1)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科大国创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新能”)2018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达到《盈利补偿协议》约定的承诺业绩,则在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2018年度国创新能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后,可转让不超过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25%;
(2)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国创新能2019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达到《盈利补偿协议》约定的承诺业绩,同时其2018、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总额达到《盈利补偿协议》约定的该两年度承诺业绩总额,则在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2019年度国创新能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后,新增可转让不超过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35%;
(3)业绩承诺期届满,在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2020年度国创新能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减值测试报告》后,且以履行了《盈利补偿协议》的利润补偿和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所需补偿义务为前提,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可以转让。
2、若截至其取得本次交易对价股份时,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该部分资产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在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相应年度国创新能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减值测试报告》后,且以履行了《盈利补偿协议》的利润补偿和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所需补偿义务为前提,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可以转让。
孙路于2020年11月24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2019年2月13日至2022年2月13日)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路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孙路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孙路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其所做的有关承诺等规定。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
六、备查文件
孙路出具的《关于科大国创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