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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并办理融资租赁 及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2-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黄蜂”)。

  ●担保人名称: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拟对大黄蜂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2022年3月21日,公司为大黄蜂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6,907.30万元。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截至2022年3月21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大黄蜂拟新增投资12亿元用于购买高空作业平台等主营设备,拟向具有相应资质且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开展净融入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为了大黄蜂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对大黄蜂新增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旭明

  注册资本:11,67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经济开发区通济街60号2楼212室(丽景民族工业园)

  成立日期:2019年3月28日

  经营范围:高空作业平台、多功能电力维修抢修平台、起重机械设备、建筑机械设备、液压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租赁、销售、维修服务;建筑工程安全设备及成套设备租赁与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大黄蜂94.21%的股权,大黄蜂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2020年度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3、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4、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大黄蜂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办理具体事宜,包括选择、确定、引进新的具有相应资质且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签署融资租赁协议和担保协议,在大黄蜂总融资额度内对融资对象、融资金额、担保金额进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融资租赁方式、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事项。

  5、大黄蜂其他股东愿意就上述担保事项向上市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数额以其持有的大黄蜂的全部股权价值为限。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大黄蜂提供担保为子公司业务经营需要,支持了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3月21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346,309.3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3.85%。

  截至2022年3月21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2-021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7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勇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尚在审核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4月21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投资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2-020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7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胡丹锋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尚在审核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4月21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董事胡丹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董事胡丹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投资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2022-022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相关会议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1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1日。

  二、延长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尚在审核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4月21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延长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2022-024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6日

  至2022年4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胡丹锋、浙江华铁恒升科技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

  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22年3月28日8:30-11:30

  登记地点: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71-86038116

  联系传真:0571-88258777

  联系人:周旭明 陈萍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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