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7,500万元
● 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产品期限:9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通过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4号)核准,海星股份向16名特定投资者合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2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28,071.2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8,171,928.7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35号)。公司已将上述募投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近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1、 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 产品币种:人民币
3、 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4、认购金额:7,500万元
5、指定结算账户账号:408860100100084513
6、起息日:2022年3月21日
7、期限:91天
8、到期日:2022年6月20日
9、浮动收益率范围:1.5%-3.73%(年化)。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向为结构性存款。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额度为人民币7,500万元,期限为91天。上述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不存在为该次交易专设情况,也不存在本次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履约情况。
(二)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9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购买的为保本、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但理财产品仍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2021年12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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