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信托等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购买理财产品需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财务部是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部门,负责拟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落实具体的理财配置策略、理财的经办和日常管理、理财的财务核算、理财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通过适当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其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且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6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下午14: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日常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赛诺”)、杭州诺泰澳赛诺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技术公司”)及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博思”)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其中,拟为全资子公司澳赛诺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拟为全资子公司医药技术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拟为控股子公司新博思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新博思另一股东宁波鼎弘资产管理有限合伙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担保额度内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人员办理具体事宜。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三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系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需要,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能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投融资等各方面对子公司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具体事宜。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合理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其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且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赛诺”)、全资子公司杭州诺泰澳赛诺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技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博思”),上述三家均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本次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000万元,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新博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新博思其他股东按其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博思的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拟为澳赛诺、医药技术公司、新博思三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担保期限、金额等具体内容以保证、抵押、质押合同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及董事会的授权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担保额度内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人员办理具体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96684734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德中
注册资本:20,300万元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丰和路18号
成立日期:2007年02月13日
营业期限:2007年02月13日至2027年02月0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澳赛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二)杭州诺泰澳赛诺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328163241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德中
注册资本:4,200万元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378号E座1201、1203室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31日
营业期限:2015年03月31日至2045年03月30日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物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医药技术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三)杭州新博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724503447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赵德中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378号A座3层
成立日期:2000年08月11日
营业期限:2000年08月1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服务:生物医药、精细化工产品、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动植物提取物、实验器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除专控),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新博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新博思其他股东按其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子公司协商确定具体担保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能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各方面的基础上,经董事会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未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作出的谨慎决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金额为20,000万元,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三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系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需要,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能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投融资等各方面对子公司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下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为2.07%和1.43%。
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也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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