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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81         证券简称:华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批产项目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亿元(含税)。

  ●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公司收到A1客户零件之日起30日内交货,客户有权根据进度要求调整交货时间。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如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将影响最终执行情况。

  一、审议程序情况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A1单位签订批产项目销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亿元(含税)。

  本合同为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司已经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签订上述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已履行公司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对客户和合同内容的有关信息脱密处理后对外披露。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为公司已批产隐身材料,合同总金额为2亿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单位名称:A1单位。

  2、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合同对方的有关信息予以脱密处理后对外披露。

  3、A1单位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A1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人民币2亿元(含税)。

  2、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零件验收合格后付90%货款,10%为质保金,一年的质保期届满后付清。

  3、交付地点:A1单位院内并经指定收货人签收。

  4、履行期限:公司收到A1客户零件之日起30日内交货。

  5、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违约责任: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违反合同约定或未按期交付产品等原因,或A1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将按合同约定索赔或承担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履约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一致时,向A1单位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8、其他条款:合同对技术资料及验收、保密条款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履约对公司的影响

  1、本销售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销售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合同履约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将影响最终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后续公告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81         证券简称:华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秦科技”)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总经理黄智斌先生提名,并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徐剑盛先生、豆永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徐剑盛先生、豆永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剑盛先生、豆永青先生未在其他单位或公司兼职,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徐剑盛先生、豆永青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认为徐剑盛先生、豆永青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徐剑盛先生、豆永青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附:徐剑盛先生、豆永青先生个人简历

  徐剑盛先生,出生于1990年0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在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6年10月至2020年11月,历任陕西华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调度、市场部副部长、部长;2020年12月至今,任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

  截至目前,徐剑盛先生未在其他单位或公司兼职,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陕西华秦万生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票的股东,徐剑盛先生持有其9.30%合伙份额),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豆永青先生,出生于1995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在陕西华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技术部、生产部实习;2018年3月至2020年11月,任陕西华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2020年12月至今,任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

  截至目前,豆永青先生未在其他单位或公司兼职,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陕西华秦万生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票的股东,豆永青先生持有其4.65%合伙份额),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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