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2-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泰新光”)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4.9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1年1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90号《关于同意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7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5.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8,852,800.00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529,371.2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807,177.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3,516,251.6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2月5日出具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544479_J0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情况如下:

  单元:万元

  

  注:截止2022年2月28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元(含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2年3月21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其中,到期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1055.76万元。

  三、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4.9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期限范围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 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有序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包含4.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4.9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2-006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泰新光”)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本公司从关联方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为200万元。预计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出租房屋的关联交易为2730万元。关联董事Zheng Anmin(郑安民)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有关2022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系实际经营业务开展所需,有利于公司与相关关联人合理配置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开展主营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Suprema集团、美国飞锐光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飞锐”)及参股子公司国药新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新光”)和青岛国健海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健海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 Suprema集团-Suprema ID Inc.

  

  2. 美国飞锐光谱有限公司

  

  3. 青岛国健海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4. 国药新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对公司结算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公司及子公司将就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订单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采购原材料主要包括:向Suprema ID INC.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是指纹仪电路板芯片。以上采购物料均是公司所必须的产品部件,产品价格均是市场公允定价,双方签订了相关采购定价协议,主要采取由公司直接下单的方式,在订单合同中约定采购商品的名称、数量、金额,以及运输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信息。

  关联销售产品主要包括:向Suprema ID INC 销售的产品主要是指纹仪及指纹仪配件;向美国飞锐销售产品主要是一些光学类元器件;向国药新光销售的主要是内窥镜摄像、光源及相关产品涉及的核心部件。产品的价格主要由公司根据产品的制造成本加上拟定利润系数来确定,由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确定。主要采取由购买方直接下单的方式,在订单合同中约定销售商品的名称、数量、金额,以及运输方式、 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信息。

  关联方提供劳务的主要情况:本关联交易主要是由公司的联营企业青岛国健海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为公司提供国内销售渠道,开发国内市场。双方签订劳务合同定价系以市场价格为标准

  关联租赁的主要情况:公司向关联方青岛国健海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办公场所,租金39,140万元/年。水费、电费、服务费按月度另外支付,水费按照水表计数,5.3元/吨;电费按照单层电表度数据实结算,0.95元/度;服务费每平米60元/年,定价系以当地租赁标准。公司新办公楼建成投入使用后,预计提供给国健海泰的租赁面积将会增加,所以预计关联交易额度较大。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购买劳务和材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接受关联方劳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上网公告附件

  1、《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