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2-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金禾实业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为金禾实业(002597.SZ)、兴业股份(603928.SH)、晶方科技(603005.SH)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雪,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为国元证券(000728.SZ)、华兴源创(688001.SH)、金禾实业(002597.SZ)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侯冬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雪、侯冬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长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
3、董事会意见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2-01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投资规划的前提下,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独立董事与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2-015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晨包装”)、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水泥”)、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辰置业”)、南京金禾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禾益康”)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200万元,交易类型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商品、销售产品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等。2021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金晨包装、金瑞水泥、金辰置业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869.70万元。
金晨包装、金瑞水泥、金辰置业、金禾益康为公司关联方,且上述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故上述交易事项为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如下的审议程序:
1、2022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联董事杨乐、刘瑞元均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交易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向金晨包装采购包装袋276.30万元;向金瑞水泥采购石粉425.12万元;向金瑞水泥出售粉煤灰18.71万元;向金禾益康销售三氯蔗糖、安赛蜜及代加工费230.73万元;接受酒店住宿、餐饮、会议等服务40.65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08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刘义平
经营范围:塑料编织袋、纸板桶、镀锌桶、缠绕膜、塑料内膜包装物制造和销售;包装原材料的销售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晨包装总资产5,193.03万元,负债总额:4,227.91万元,所有者权益965.12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5%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金晨包装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水口镇西王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06月03日
法人代表:杭学文
经营范围:水泥及制品制造、销售;混凝土制造销售;水泥原材料加工、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瑞水泥总资产18,444.42万元,负债总额6,951.67万元,所有者权益11,492.74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金瑞水泥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09月05日
法定代表人:杨迎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潢;餐饮、住宿服务;室内休闲健身、游泳场所;体育用品、日用百货、食品、服装、鞋帽、箱包、卷烟零售;房屋租赁;普通货物仓储(除危化品外)。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辰置业总资产33,546.96万元,负债总额17,189.70万元,所有者权益16,357.26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金辰置业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南京金禾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南京金禾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4781.25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杨乐
经营范围:生物科技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食品、食物添加剂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禾益康总资产6,051.54万元,负债总额3,535.57万元,所有者权益2,515.97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乐先生控制的下属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金辰置业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采购产品、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的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2、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截至2022年3月20日,关联交易各方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分别签订了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须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等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的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购销合同》。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2-02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海外业务量不断增加,外汇头寸越来越大,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业务规模、业务期间及投入资金
(一)业务规模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业务期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业务期间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入资金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具体事项将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审批有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等的款项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审计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7、公司证券部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8、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使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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