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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和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0318-2号),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所持有的1,109,609,852股公司股份以及2020年第一次现金红利被解除司法冻结。同日,公司收到方正集团通知,其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司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方正集团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情况

  (一)原冻结情况

  2020年4月20日,方正集团持有的1,109,609,852股公司股份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冻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48%,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48.57%,2020年6月8日转为正式冻结,冻结期限为3年,冻结原因为保障方正集团重整顺利推进,进行保护性冻结。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解除司法冻结的情况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京01破13号之九《协助执行通知书》,方正集团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后,方正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

  二、本次方正集团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方正集团上述解除冻结的股份中,1,109,050,000股在被冻结前即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部分股份本次也同时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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