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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惕冒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特别提示公告

  近期,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招商基金”)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招商基金及子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员工名义,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伪造担保函,建立会员群、体验群、交流群等,通过微核、微信、APP等方式联系并诱导投资者,使用“招商经理”、“推广奖励”、“排单”、“办理地区/市/省/国家级VIP”、“缴纳充值”、“缴纳个人所得税释放资金完成提现”、“会员等级”、“领导奖”、“静态分红”等表述诱骗投资者充值、转账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法分子的前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和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为此,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一、本公司官方网站为(www.cmfchina.com),另有微信公众号(可搜索“招商基金”或“CMF4008879555”,  “招商基金量化投资”或“CMF-QID-2011”,以及“招商基金微讯”或“CMFUND”)、“招商基金”新浪微博官方账号和“招商基金”手机客户端为投资者提供信息查询及信息发布等服务。本公司总部设于广东省深圳市,办公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层。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为400-887-9555,客服电子邮箱为cmf@cmfchina.com。

  二、本公司“招商基金App”仅在官网(www.cmfchina.com)和各大官方应用市场发布,未在其他渠道发布,请投资者关注,切勿通过其他渠道(诸如微信群、朋友圈、短信等私人转发的二维码或链接)下载“招商基金App”或进行投资。

  三、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应通过本公司直销或官网列明的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产品投资不保证本金不受损失,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及旗下基金的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基金托管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其中上市基金还包括相应的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及旗下基金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规定报刊和网站上披露的相关信息为准。

  四、本公司敬请投资者提高对诈骗等非法活动的警惕和识别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投资者如发现有冒用招商基金名义等不法行为,可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监管部门举报,或通过本公司客服进行咨询。

  不法分子冒用本公司、本公司员工名义诱导投资者从事诈骗等非法活动与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本公司保留对任何冒用招商基金、本公司员工及旗下基金名义进行诈骗或开展其他非法活动的机构或人员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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