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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21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1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

  一、 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和2022年工作计划做了报告。监事会能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监督经营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通过《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无异议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其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通过《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通过《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的核销。

  十一、 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5号《江河集团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朱丹先生和强军先生经2019年4月2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另外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王瑞龙先生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以上三位监事任期至2022年4月任期届满。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经公司监事会讨论,同意提名强军、杨涛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另外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届时,股东大会上当选的监事将和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自当选之日起任期三年。后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该议案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1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强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任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公司第八工程处技术员,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杨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6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澳洲大区、美洲大区、华南大区商务总监,现任集团商务总监兼江河幕墙副总裁、商务管理中心总监。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3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 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剔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128,950,688.8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剔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5,405万股,剔除回购的股份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113,300,206元(含税)。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1,047,94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如后续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4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较为稳定的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与额度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临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任意时点理财总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较为稳定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持牌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具体执行操作时将会审慎评估每笔委托理财的风险,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监察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提请股东大会自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不得购买高风险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仅限于高流动性资产、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或资产组合。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进行理财,仅限于购买流动性相对较高、预期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理财资金不会投向高风险领域。

  2、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只针对日常运营资金出现闲置时,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的理财收益,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21年末,公司主要财务状况指标如下:

  

  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利用临时闲散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委托理财计划使用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9.55%,占公司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不超过4.88%,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和披露,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报。

  五、风险提示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六、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七、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等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较为稳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前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 变更后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2022年3月21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变更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8年10月30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披露的临2018-061号和10月31日披露的临2018-071号公告。

  公司自2018年11月2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至2019年4月29日完成股份回购,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1,047,94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2%。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总额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原因及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 21,047,94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54,050,000股变更为1,133,002,060股。公司对已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此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三、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拟注销的股份数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2%。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54,050,000股变更为1,133,002,060股。具体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变更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股份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相关手续。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考虑作出的决定,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并注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20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2022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329万元到9,395万元。

  ??公司预计2022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2,607万元到13,753万元。

  ??本次业绩预告中涉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2022年3月18日收盘价进行测算,如2022年一季度报告期末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变化,将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测区间的准确性产生影响,但不会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测区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2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329万元到9,395万元。

  2.公司预计2022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2,607万元到13,753万元。

  3.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公司2021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461万元。

  (二)每股收益:0.19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的主要原因

  2021年公司净利润为负,2022年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实现稳步增长,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扣除非经常损益影响,公司预计2022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2,607万元到13,753万元,预计同比增加10%至20%。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中涉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2022年3月18日收盘价进行测算,如2022年一季度报告期末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变化,将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测区间的准确性产生影响,但不会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测区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2年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2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13,242.69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2,943.28万元,合计 246,185.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而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确定的组合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已到期应收款

  应收账款组合2:未到期应收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对应收客户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c.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已到期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2:未到期应收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d.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2: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对于存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公司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这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46,185.97万元,导致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246,185.97万元。本次计提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对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其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8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修订的原因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涉及条目变动的,条目序号依次递延或相应变动。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9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3日

  至2022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将于2022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1、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0、11、12、13、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参加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③委托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④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7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人:孔新颖

  5、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60411166-8808 ;传真:(010)60411666 ;邮政编码:1013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工具,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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