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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2-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流通性高的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流通性高的投资理财产品。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四)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品种为低风险、流通性高的理财产品,并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流通性高的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2-019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1,778,469.15元,其中,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552,062,236.35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5,206,223.64元后,2021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96,856,012.7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22,592,213.68元,资本公积1,337,335,226.89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54,663,520.00元,资本公积不转增。

  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7,251,20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财务状况、盈利能力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对后续资金的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2-018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3月1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赛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1年年报真实、全面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对后续资金的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定了适用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评价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真实、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45名,拟行权数量为6.84万份,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股票期权比例为30%;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56名,拟解除限售数量为27.03万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30%。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中规定的行权或解除限售相关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可行权及可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及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2-024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1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中的相关规定,将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按照财政部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示,会对公司的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有影响,对于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追溯调整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2-020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2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4,200万股,发行价格为9.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0,65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953.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702.1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3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2月4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1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33,702.11万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31,424.33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2,642.0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募集资金存款理财及利息收入364.2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34,066.3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8年6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7日、2020年2月28日及2020年3月3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249.9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资金已完全进行划转。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12月,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募投项目“新一代高分辨率影像视频处理技术的研发及相关应用处理器芯片的升级项目”的建设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是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密切关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的变化,对相关技术和方案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对项目研发的要求相应提高,致使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延期。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瑞芯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瑞芯微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瑞芯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已投入部分,不含手续费。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预计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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