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2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包括:烟台恒邦化工原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原料销售”)、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助剂”)、烟台恒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科技”)、烟台恒邦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合金”)、烟台恒邦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泵业”)、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物流”)、烟台恒邦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印刷”)、烟台恒邦电力供应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电力”)、烟台美思雅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思雅”)、烟台恒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物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720.00万元,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4434.90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烟台恒邦化工原料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卫光磊,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主要业务;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化工原料(不含其它危险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08万元,总负债-1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2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580万元,总负债1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62万元;2021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31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烟台恒邦化工原料销售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化工原料销售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24日,法定代表人曲华东,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住所为牟平区水道镇驻地。经营范围:洗衣粉、洗衣膏、工业洗涤剂、选矿药剂、磷酸三辛酯、次氯酸钠、絮凝剂生产、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55,715.93万元,总负债32,260.96万元,净资产23,454.9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173.3万元,比上年同期58,076.88万元下降23.94%;净利润1,236.55万元,比上年同期1,966.92万元下降730.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72,662万元,总负债59,2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387万元;2021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2,5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化工助剂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烟台恒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6日,法人邹立宝,注册资本1600万人民币,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东关路456-1号,经营范围:配电柜、节电器、热表组装。软件开发,监控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高低压节电产品、高低压电器开关柜及成套设备、自动化仪器仪表、工控产品、变频器批发、零售,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设计、集成及安装,防雷设备的安装、批发、零售,安防监控工程、机电设备工程(不含特种设备)、楼宇智能化工程施工,节能技术检测、咨询、推广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维护、照明工程设计、施工,合同能源管理,电力器材及汽车配件零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589万元,总负债132.5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56.4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47.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3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3,123.19万元,总负债376.3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88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37.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烟台恒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烟台恒邦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15日,法人王红光,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住所:牟平区沁水韩国工业园仙坛大街199号,经营范围:合金材料铸件、锻件、冶金制品、冶金专用设备、模具的生产、销售,废旧金属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2,257.00万元,总负债13,937.39万元,净资产18,319.6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966.90万元,净利润643.2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烟台恒邦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烟台恒邦泵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4月23日,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12780799393C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红光,经营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沁水工业园仙坛大街199号。本公司经营范围:耐腐蚀泵、机械密封件、阀门、化工设备配件、合金材料铸件、包装工业专用设备、矿山设备、化学工业专用设备、胎膜具制造、销售,机床维修(有限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耐腐蚀泵、化学工业专用设备及矿山设备制造技术的咨询服务;供水及暖通设备的设计、安装、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3792.89万元,总负债112196.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596.0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50.3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3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22514.18万元,总负债12521.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992.77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534.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0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烟台恒邦泵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泵业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山东省大型商贸物流企业成立于2012年2月6日,法人邹立宝,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经营范围为客户提供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及相关服务的物流代理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到现在的10,000万元,经营范围日益扩大,目前公司员工200多人,主要经营钢材贸易、煤炭贸易、汽车及汽车配件销售、二手车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五金交电销售、综合物资销售、建材销售、电子商务、电子设备研发与安装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73,626万元,总负债47,941万元,净资产25,68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232万元,比上年同期129,211万元减少29,979万元,净利润530万元,比上年同期2,453万元减少1,92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61,738万元,总负债40,4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330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5,4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烟台恒邦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姜佩岐,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兴华街579号,经营范围: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编织袋、塑料桶制造、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监控类等需专项审批的产品)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536.24万元,总负债5,243.18万元,净资产-3,706.9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17.89万元,比上年同期2,181.68万元下降39.59%;净利润-67.16万元,比上年同期-405.44万元增加338.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2,391.76万元,总负债2,468.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76.40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56.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66.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烟台恒邦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烟台恒邦电力供应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10日,法人李昊,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61号。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电力销售;高低配电设施安装;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销售;电力器材批发、零售;电力工程施工;太阳能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514.73万元,总负债746.9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67.7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73.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2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2,707.53万元,总负债719.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88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15.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烟台恒邦电力供应服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烟台恒邦电力供应服务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9)烟台美思雅装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9日,法人姜学庆,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牟平区东关路461号,经营范围:装饰材料批发、零售;铝塑门窗、整体橱柜、木门、家具加工、安装、批发、零售;厨房设备、厨具、餐具批发、零售;室内外装修、设计;防水保温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582.07万元,总负债3,078.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3.8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4.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8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3,161.05万元,总负债2,749.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11.92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32.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美思雅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美思雅构成关联关系。
(10)烟台恒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28日,法定代表人王娜,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508号。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32.02万元,总负债245.04万元,净资产86.9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7.36万元,比上年同期141.21万元增加18.52%;净利润47.31万元,比上年同期3.7万元增加43.6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335万元,总负债2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4万元;2020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烟台恒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恒邦物业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恒邦物业构成关联关系。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协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存关系。
五、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汇报并审阅了关联交易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是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通过审阅《关于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7名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会上7名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恒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生产经营所必须,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6793.1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918.9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081.43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961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7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阿彬先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7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秦秀贞女士,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阿彬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秦秀贞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阿彬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秦秀贞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95万元,较2020年度的185万元增加5.41%,主要系公司2021年规模扩大,业务量增加,审计机构参与年报审计的各级别人员及耗费时间增加所致。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对公司进行年报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建议公司2022年度续聘和信为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必要的财务数据,并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进行了必要沟通、交流,我们认为: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通过审阅《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为公司连续提供多年的审计服务,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审计人员工作认真、严谨,具备应有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根据控股股东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名姜伟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姜伟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监事的情形。
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22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姜伟民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江铜材料设备公司科员;江铜公司营销部科员,化工产品销售科副主任科员,管理科副科长、科长;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贸易事业部营销规划经理(正科级),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部中层副职专职董监事。
姜伟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为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白银延期交货业务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合约、铜期货合约、银期货合约、铅期货合约、锌期货合约及黄金期权、铜期权;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铜期货合约,铅期货合约,与纽约商品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合约、白银期货合约。
2.投资金额:公司2022年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如拟投入保证金金额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则须上报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从事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黄金、白银、铜、铅等商品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2022年3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套期保值业务及授权额度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开展套期保值的目的
黄金、白银、铜、铅是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公司开展黄金、白银、铜产品及铅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部分产品预期利润,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二、开展的业务品种
公司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为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白银延期交货业务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合约、铜期货合约、银期货合约、铅期货合约、锌期货合约及黄金期权、铜期权;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铜期货合约,铅期货合约,与纽约商品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合约、白银期货合约。
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2022年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不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如拟投入保证金金额超过110,000万元人民币,则须上报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当行情发生急剧变化时,可能存在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的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取消合约,造成公司损失。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明确交易额度: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3.明确交易制度: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组织机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授权制度、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档案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4.专业人员管理:结合具体业务操作,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衍生品交易事项,在日常经营中持续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5.配套硬件设施: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减少损失。
六、开展套期保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公司主营产品价格的波动,有效地防范因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并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拟开展的业务规模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七、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审阅《关于2022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规避和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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