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53号)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7.35元,募集资金总额36,75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2,595.4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7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11号《验资报告》。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678.5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7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4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于2020年7月22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大胜达”)、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拟将原募投项目“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27,725.17万元(截至2021年11月8日数据,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投入新项目“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鉴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胜达”)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北干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以下简称“泰隆银行萧山北干支行”)、东兴证券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2022年3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为更好地匹配公司各项目资金需求周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10010110120100461195)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该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湖北大胜达、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及东兴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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