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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2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南昌元创国际1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罗晚秋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监事选举罗晚秋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监事会主席简历见附件)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1、罗晚秋,女,汉族,197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西升科工贸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等职务。

  现任公司审计考核管理总监、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1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南昌元创国际1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杨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选举杨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肖正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见附件)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要求,本次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  潇

  委    员:肖正连、张  威、彭秋林、王跃生;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涂书田

  委    员:王跃生、郭亚雄、杨  潇、张  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郭亚雄

  委    员:王跃生、涂书田、杨  潇、张自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王跃生

  委    员:涂书田、郭亚雄、肖正连、彭秋林;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由董事长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总经理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总经理的提名和任职资格,同意董事会聘任张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由董事长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姜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同意董事会聘任姜锋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自强先生、王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彭秋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任职资格,同意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一、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

  1、杨  潇,男,汉族,199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担任博士后工作站管理职务。

  现任公司董事、大健康销售总监职务;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文龙先生和公司副董事长肖正连女士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以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持有本公司76,802,500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肖正连,女,汉族,1968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樟树市医药药材采购供应站经理、江西仁和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公司副董事长,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文龙先生和公司董事杨潇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以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总经理简历

  1、张  威,男,1964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曾任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

  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董事会秘书简历

  1、姜  锋,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EMBA。曾任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董事长秘书。公司证券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

  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简历

  1、张自强,男,197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EMBA、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西仁和药业有限公司川渝大区总经理兼四川办事处经理、商业总部OTC一部部长、江西仁和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仁和中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现任公司职工董事、副总经理,江西仁和中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  甄,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江西江维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西省江盐华康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彭秋林,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江西樟树百货纺织品公司财务科长,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总裁助理。

  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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