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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独立性。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质量,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将依据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汇事务所拥有合伙人88人,注册会计师55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7人。

  中汇事务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8,8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63,2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2020年报审计工作中,中汇事务所为111家上市公司客户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9,984万元,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专用设备制造业;(5)医药制造业。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汇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成龙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3月开始在中汇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2月开始在中汇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峰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6月开始在中汇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事务所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共计收费168万元,其中年度审计收费14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2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汇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汇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中汇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决议;

  (三)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580,245,9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中国领先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商,以技术和创新为引领,为金融、互联网、高科技等垂直行业客户提供覆盖信息技术服务全生命周期的多层次服务体系,主要业务涵盖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工程和IT运营维护。公司致力于通过自身全面的综合服务能力,成为全球客户值得信赖的信息技术合作伙伴。

  公司业务面向全球,在中国、美国、日本、印度、新加坡、马来西亚、西班牙、哥斯达黎加、印度尼西亚等国家设有70余家分支机构及全球交付中心,具备全球化综合交付能力,能够根据客户的业务布局提供多区域同步、灵活高效的项目交付,及时响应客户需求。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32亿元,其中来源于海外的营业收入为17.8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2.19%。

  依托深厚的行业积累和全面技术实力,公司积累了大量优质企业客户,与众多全球500强企业和行业头部公司保持长期稳定合作,拥有良好的市场口碑,主要客户包括大中型金融机构、互联网龙头公司及跨国高科技巨头公司等,其中,金融行业客户主要覆盖国内主流的政策性银行、大中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及非银金融机构。

  公司主要业务体系如下:

  1、产品及解决方案

  基于多年的IT服务实践和项目积累,公司专注于客户实际业务场景需求,将自身对行业的深刻理解与解决方案设计开发能力相融合,面向金融、互联网、高科技等行业提供自主研发的可复制、成熟度较高的软件产品、平台或工具,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定制化开发和配套技术服务。

  随着各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推进,公司充分发挥自身多年来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领域的技术积累和应用经验,为客户进行科技赋能,助力客户实现数字化业务发展。目前公司已形成:(1)规模化的银行IT解决方案业务体系,主要包括数据智能、监管合规、风险管理等银行管理类解决方案,移动银行、网络银行等银行渠道类解决方案,开放银行等数字化业务解决方案以及面向中小银行的场景金融等创新业务;(2)智能运维服务、智能自动化测试平台、企业风险预警及舆情监测系统等其他行业产品及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及解决方案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9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3.41%,较上年同期增长18.92%。

  2、研发工程

  研发工程是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基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和成熟的IT技术,承接并参与到客户业务应用及产品开发过程中,有针对性地提供技术方案以及全部或指定环节的技术服务,协助客户高质量地完成产品或业务交付。该项服务覆盖客户业务应用及产品开发全流程,包括需求分析、架构设计、产品开发、软件产品全球化及本地化、产品测试直至产品交付。

  该类业务对公司交付质量及效率、服务体系、项目管理能力和人员管理能力要求较高;同时需要公司对客户业务有深刻的理解,能够持续跟踪并形成新兴技术实践应用转化能力,以快速响应客户业务需求,赋能客户业务发展。

  目前,公司已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领先的全球交付管理体系和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具备业内领先的实施交付能力,成为全球金融、互联网、高科技等行业多个龙头公司的核心IT服务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1.4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6.81%,较上年同期增长52.43%。

  3、IT运营维护

  经过广泛的项目经验积累,公司凭借自身规模化、专业化和效率管控等优势,以数字化技术手段、专业化服务技能以及规范化操作流程向客户提供高质高效的IT运营维护系统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各类应用支持软件及业务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IT基础设施管理和运维服务(如操作系统运营维护、硬件系统运营维护、网络运行维护与支持、桌面支持、信息安全管理等),以及互联网相关的数字内容服务等多项IT运营维护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IT运营维护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5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9.09%,较上年同期下降5.92%。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斌

  2022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3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斌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8,876,935.9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887,693.6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14,276,957.73元,减去本年度实际分配的现金股利116,021,551.96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60,244,648.14元。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580,245,9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1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该所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博彦转债”,债券代码:128057)已于2021年12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其存续期内,因“博彦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总数增加。为此,公司拟根据“博彦转债”存续期的累计转股情况(即67,002,048股)相应变更并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为52,466.28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拟为59,166.4848万元(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同时,因公司本地化业务拓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翻译服务”(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使用用语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因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及增加经营范围,故拟同步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1月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更新。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作为特别决议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公司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十三)关于公司向建设银行北京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公司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2年。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十四)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0)。

  上述议案中,独立董事对议案八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议案五至八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议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18日(周一) 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8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另,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7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2、上述议案中的9.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有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卡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4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二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的登记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4月11日(周一)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常帆、刘可欣

  联系电话:010-50965998;传真:010-5096599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

  邮编:100193

  5、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49”,投票简称为“博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个人股东签名,或法人股东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关于授权委托书的填写说明:

  1、任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只能填写一张表决票。

  2、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4、本表决票应以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3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毅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46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及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贵所系统发售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5,758,152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581.52万元,扣除券商承销费1,000万元后,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将人民币56,581.52万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账号为:11050188360000002691)人民币254,840,700.00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账号为:110906697010613)人民币138,684,400.00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账号为:20000003241300026410757)人民币172,290,1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487,264.15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4,327,935.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3月11日出具中汇会验[2019]03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56,581.52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部分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出所致),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303.88万元,取得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747.38万元。

  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96.58万元,取得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4.2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56.3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枫林绿洲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地铁大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除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外,其他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深圳交付中心扩建项目的投资规划制定时间较早,是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情况等因素制定。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部分客户的服务需求发生了变化,交付业务从公司派驻IT服务人员在客户办公地开展服务逐渐转向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在客户周边租赁办公地开展服务的服务模式,项目场地费用投入需求增大。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在年初对下游客户需求,尤其是驻场服务需求产生较大影响,下游客户市场需求正在逐步恢复中,短期内公司交付能力可以满足客户需求。当前进行大规模的软硬件投资将产生较大的折旧摊销,不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此外,公司拟梳理并完善现有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销售渠道,持续优化新型营销体系,拓展下游行业优质客户,多方面推动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

  公司结合目前深圳交付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缩减项目总体投资金额,保持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变,并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变更深圳交付中心扩建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项目实施人员投入、场地费用投入、市场拓展投入,公司计划尽量利用现有设备和软件,压缩项目软硬件投入。

  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博彦转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调整“深圳交付中心扩建项目”实施方式并将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3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不超过4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0月19日止,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4亿元的使用额度,且公司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2020年10月2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亿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一)募集资金变更项目审议程序、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调整“深圳交付中心扩建项目”实施方式并将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同意终止“数据治理及金融大数据解决方案技术升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数据治理项目”)“园区运营、IT运维、舆情、数据标注与审核大数据解决方案技术升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园区运营项目”)和“前沿技术研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4,341.34万元及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

  (二)募集资金变更项目原因

  1、数据治理项目

  数据治理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1,888.00万元,主要用于场地购置、场地装修、硬件设备及软件购置、研发人员投入、基本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目。本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5,484.07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入本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964.73万元。

  本项目投资规划制定时间较早,原计划通过构建完备的基础架构设施,完成数据治理技术平台及金融大数据解决方案的升级研发和建设,进一步提升对客户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随着云计算和云服务的快速拓展与广泛应用,以及云安全能力的大幅提升,客户需求及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金融行业客户除核心系统更倾向于自建数据中心外,其他业务越来越接受云服务的方式,而其他行业客户出于建设成本等多方面原因考虑,更倾向于云服务的方式。基于此,公司自建数据中心用于产品和解决方案升级研发与客户实际需求不匹配;同时,随着软件销售模式的云服务化,采购云服务相比采购软件产品具有更高的实施灵活性,有助于降低投资风险,导致自建数据中心需求大幅降低。

  2020年初国内外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由于公司属于人力密集型行业,业务开展受到一定影响,虽然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已有所好转,但下游行业的IT服务需求仍在逐步恢复中,大量的人工成本对公司流动资金产生较大需求,且考虑到本项目大规模的软硬件投资将产生较大的折旧摊销,短期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压力,不利于公司稳健发展。

  综上,基于下游市场客户业务发展所带来的需求变化,以及本行业市场和技术环境变化,公司下一步拟基于客户业务实际运行云环境研发相应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以便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为了更科学、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原数据治理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从而缓解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和发展所需的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健,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2、园区运营项目

  园区运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1,239.81万元,主要用于场地装修、硬件设备及软件购置、研发人员投入、基本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目。本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9,622.91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入本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96.43万元。

  本项目投资规划制定时间较早,原计划通过购置软硬件设备,扩大研发团队规模,完成相关产品的技术升级,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公司自本项目启动以来,积极推动项目实施,不断进行有益尝试并完善项目核心产品和技术。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相关产品技术快速更新迭代,新技术、新应用、新平台不断更新推进了客户需求快速发展迭代,在这种背景下继续按原计划采购大量的硬件设备自建实验室进行技术开发,研发投入较大,研发周期相对较长,具有不确定性;同时,随着软件销售模式的云服务化,采购云服务相比采购软件产品具有更高的实施灵活性,有利于快速满足客户需求,有助于降低投资风险。2020年初国内外爆发了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业务开展产生一定影响,虽然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已有所好转,下游行业的IT服务需求仍在逐步恢复中,但大量的人工成本对公司流动资金产生较大需求,且考虑到本项目大规模的软硬件投资将产生较大的折旧摊销,从而加剧对公司业绩的负面影响,不利于公司经营的平稳发展。

  综上,基于下游行业技术快速发展和客户需求变化,为了保持公司产品技术的领先性和客户需求的匹配度,公司拟与客户合作,在客户业务场景下进行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以避免大量的场景实验设备投资风险。为了更科学、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决定终止园区运营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从而缓解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和发展所需的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健发展,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3、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前沿技术研发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30,002.15万元,主要用于研发场地购置、场地装修、硬件设备及软件购置、研发人员投入、基本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目。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7,229.01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入本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93.81万元。

  本项目投资规划制定时间较早,原计划开展新零售解决方案研发、基于不同场景的工业物联网应用平台研发、人工智能模块算法及行业应用前沿技术研发和研发实验室建设,为公司业务持续良好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和人才储备。公司自本项目启动以来,积极推动项目实施,不断进行有益尝试并完善项目核心产品和技术。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相关产品技术快速更新迭代,客户的需求趋向于个性化、多样化,构建标准化产品的难度提升;同时,随着软件销售模式的云服务化,采购云服务相比采购软件产品具有更高的实施灵活性,有助于降低投资风险。此外,2020年初国内外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为了保障经营业绩、控制经营风险,公司进一步加强成本管控,本项目大量的场景实验设备投资将增加公司经营压力。

  综上,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顺应技术发展趋势,原计划在项目中拟建的物理机房软硬件环境所承载的功能将改为通过云服务环境的弹性资源来实现,因此项目执行中对软硬件的采购需求将发生重大变化。为了更科学、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降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风险,决定终止前沿技术研发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从而缓解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和发展所需的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促进公司业务长期稳健,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

  单位: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1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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