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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

  ● 担保总金额:本次为香江科技提供担保合计0.295亿元。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66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就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融资授信事宜提供保证,担保金额合计为0.295亿元。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665亿元。

  公司本次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1-018、2021-04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89924074G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春柳北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远

  注册资本:20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07月18日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列头柜、母线槽、配电箱、光纤槽道、走线架、节能设备、光电转换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子及传感器、综合布线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精密钣金制造;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数据中心机房的规划、设计、系统集成、安装和运维及数据机房产品的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所签之《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甲方(债权人):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

  乙方(保证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限度:人民币贰仟玖佰伍拾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行使代位权所发生的费用、行使撤销权所发生的费用、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5、保证期间:

  (1)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款所述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

  ①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②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甲方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③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起三年。

  ④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合同,则保证期间为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日起三年。

  ⑤主合同为商业汇票贴现的,则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⑦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乙方同意继续按原合同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⑧发生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乙方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经营活动亦在公司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1-018、2021-046),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46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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