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2-019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三省东路1号公司梅桥工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3日
至2022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3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 年4月 11日(星期一)9:30-16:30
2、登记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三省东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人:田林、胡杭波
联系电话:0574-65310999 传真:0574-65310878
邮箱:IR@qijing-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三省东路1号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677 公司简称:奇精机械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洗衣机离合器等家电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及电动工具零部件,分别属于家用电器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和电动工具制造业。
(一)家用电器制造业
家用电器种类繁多、范围较广,按产品用途分类,家用电器一般包括清洁电器、制冷电器、厨卫电器、环境电器、电暖器具等;按行业惯例,家用电器又分为黑色家电和白色家电,黑色家电通常指视听类产品,为人们提供娱乐、休闲,如彩电、音响等,白色家电则更加侧重于减轻人们劳动强度、改善生活环境及提高生活质量,如洗衣机、空调、冰箱等。
洗衣机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1年末,全国居民每百户洗衣机拥有量为98.7台,市场保有率较高,新增需求有限,市场趋近于饱和,行业总量趋于平稳,未来市场的增长仍将主要依靠存量更新和消费升级。
继2020年国家及地方相继出台促进家电消费、家电回收、更新换代等相关政策后,2021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提出,要稳定增加家电等大宗消费;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联合下发《关于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通知》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畅通家电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利用,促进家电更新消费,推动家电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洗衣机市场走出了2020年疫情爆发以来的低谷,销量同比回升,与2019年相比也有所提升。根据产业在线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洗衣机总销量7472万台,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2%。其中,内销总量4453万台,同比增长3.8%,外销总量3019万台,同比增长9.9%。
洗衣机按产品类别分为波轮洗衣机和滚筒洗衣机,根据产业在线数据,2021年波轮洗衣机销量3937.93万台,波轮仍是中国目前销量最大的洗衣机产品,滚筒洗衣机销量为3533.85万台,同比增长14.92%,未来对波轮洗衣机的替代仍在持续,但预计短期内不存在完全替代的可能。
(二)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规模化、专业化的局面已经初步形成,几乎所有的汽车零部件都可以在中国制造,能够满足我国汽车本地化的配套需求。
随着中国汽车零部件制造整体制造水平和科技水平的提升,加之我国相对于美日等发达国家的具有劳动力、工资水平等生产要素的比较优势,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我国的汽车零部件出口逐渐增多,并逐步呈现向海外扩张的趋势。
根据中汽协数据,2021年全年汽车产量、销量分别为2,608.2万辆和2,627.5万辆,同比增长3.4%和3.8%。新能源汽车产量、销量分别为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增长159.5%和157.5%,市场占有率达到13.4%,高于上年8个百分点。另外,新能源汽车出口表现突出,2021年出口31万辆,同比增长3倍。
未来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仍有巨大空间,汽车零部件作为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是国家长期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我国政府已出台一系列鼓励基础零部件发展的政策措施。
在《中国制造2025》中,提到汽车零部件制造是政府大力推动突破的重点领域之一。要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继续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掌握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提升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高效内燃机、先进变速器、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中国制造2025》的落实,加快提升汽车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撑汽车强国建设,更好地引领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
2020年10月20日国务院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以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网联化与智能化技术为“三横”,构建关键零部件技术供给体系。开展先进模块化动力电池与燃料电池系统技术攻关,探索新一代车用电机驱动系统解决方案,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及系统开发,突破计算和控制基础平台技术、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支撑技术等瓶颈,提升基础关键技术、先进基础工艺、基础核心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等研发能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落实,将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继续高质量发展,加快汽车强国建设。
2021年上半年,为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推动“3060”双碳目标实现,国家及地方密集地出台了汽车相关政策。例如,商务部等12部门印发了《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要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海南、上海、深圳、浙江等陆续发布了各地推广新能源汽车的目标规划;西安、天津、湖南、海南、安阳、运城、沈阳等发布了各地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等。随着各项利好政策及相关标准法规的出台和落实,国内汽车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
2021年11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中提出,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整个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发展。 2021年1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提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行动。完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统筹优化产业布局,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
(三)电动工具制造业
全球电动工具行业,按照产品的技术要求、应用领域等特点,可分为工业级、专业级和DIY家用级三个级别。其中,工业级电动工具产品主要用于对工艺精准度或作业环境保护要求很高的作业场所,如航天航空领域,具有技术要求高、利润高、市场范围小的特点;专业级电动工具本身功率大、转速高、电机寿命长,能够持续长时间重复作业,具有技术含量高、利润率高、市场范围广、行业门槛高、品牌价值高等特点;DIY家用级电动工具主要被应用于精准度要求不高和持续作业时间不长的场合,如家庭修缮、简单装修等场合,具有技术含量低、利润低的特点。
目前,中国绝大部分电动工具生产企业均在生产DIY家用级电动工具产品,产品销售主要以价格为竞争手段,整体呈现一种低端、无序的竞争状态。而专业级电动工具无论在技术含量、应用领域范围、产品附加值还是在产品毛利率方面,均远超DIY级产品。
经过多年发展,全球电动工具行业已形成较为稳定的竞争格局,博世、牧田、百得、日立、创科实业等大型跨国公司占据了主要的市场份额。国内市场中,尽管国产品牌市场占有率有所提升,但仍未摆脱大型跨国公司占据高端电动工具市场的局面。进入大型电动工具跨国公司合格供应商体系的制造商,一般拥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工艺、研发能力、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和企业信誉,且客户一旦与供应商建立采购关系,短期内不会轻易作出改变,行业领先的电动工具零部件生产企业故而亦拥有较为稳定的市场份额。
本公司是一家以机械精加工为主的制造型企业,专业从事洗衣机离合器等家电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及电动工具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00,526.46万元,同比增加28.59%;实现利润总额9,624.04万元,同比增加56.4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90.54万元,同比增加58.1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 卢文祥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 24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2-011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分别于2022年3月17日、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变更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22日16:30在公司梅桥工厂5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监事支付2021年度报酬总额为109.26万元(含税)。
本议案将与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合并后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相关的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没有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购买房产主要用于建设奇精研究院,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购买房产的关联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宁波榆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交易定价公正、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及时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建立健全了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和监督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2-012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收入准则实施问答,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同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准则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执行新收入准则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并考虑到有关数据可比性,公司2020年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四)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收入准则和实施问答的规定,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为: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同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收入准则实施问答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3月 24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2-014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7,455,992.7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92,138,626股,假设2021年末至股权登记日之间未发生可转债转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不变,以此计算,公司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57,641,587.80元,占2021年末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7.60%,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83%,超过30%。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等因素,同时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2-015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
1、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1,056.7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943.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2月20日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80号)。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6,693.0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收益额1,018.4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转出1.0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267.60万元。
2021年度,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注1:上述募集资金余额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按上述运算后的结果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年产2,600万件汽车动力总成关键零部件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3月18日注销,销户时结息10,101.63元,已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后续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可转债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于2018年12月27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交通银行宁波宁海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鉴于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2,600万件汽车动力总成关键零部件扩产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开设的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550880078074300164)今后将不再使用,为便于管理公司资金账户,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销户时结息10,101.63元,已用于该募投项目后续支付。本次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将“年产270万套波轮洗衣机离合器技改及扩产项目”予以结项,并终止实施“年产400万套滚筒洗衣机零部件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6,274.53万元(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净额、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61006258018010142110和561006258018010142034)的销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成。本次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交通银行宁波宁海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年产270万套波轮洗衣机离合器技改及扩产项目及年产400万套滚筒洗衣机零部件扩产项目
公司2021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70万套波轮洗衣机离合器技改及扩产项目”予以结项,同意终止实施“年产 400万套滚筒洗衣机零部件扩产项目”,同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年产2,600万件汽车动力总成关键零部件扩产项目
2021年7月2日,“年产2,600万件汽车动力总成关键零部件扩产项目”所有设备均已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上述募投项目在报告期内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1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1,712.40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8311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8年12月28日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内,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现金管理产品收益1,663,713.70元(含税)。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070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奇精机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奇精机械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件:1、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附表1: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截至2021年6月30日,“年产2,600万件汽车动力总成关键零部件扩产项目”所有设备均已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1年12月15日,“年产270万套波轮洗衣机离合器技改及扩产项目”已实现项目预期产能,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该项目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终止实施“年产400万套滚筒洗衣机零部件扩产项目”。
[注2] 年产2,600万件汽车动力总成关键零部件扩产项目效益未达到预期,主要系:1、受近年环保、减碳政策影响,客户对产品的质量要求提高,同时部分产品更新换代,项目根据现有产品测试的实际产能与原计划产能不存在可比性;2、2021年度原材料价格较2017年上涨明显;3、人工成本出现上涨。
[注3] 年产270万套波轮洗衣机离合器技改及扩产项目于2021年12月20日达到募投项目预期产能并结项,2021年度在建设期,暂无法测算收益。
[注4]年产400万套滚筒洗衣机零部件扩产项目于2021年12月20日终止,未完成预期建设,无法测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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