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300号之一公司105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杨金洪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鉴于新冠疫情防控需要,董事钟可祥先生、董事洪超额先生、董事钟炳贤先生、董事曾新平先生、独立董事孙世刚先生、独立董事何燕珍女士、独立董事陈菡女士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鉴于新冠疫情防控需要,监事会主席林浩女士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吓虹、陈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2-018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自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3月22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6,748.89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6,743.89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5.00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6,748.89万元,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5.00万元。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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