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数为3,302.87万股。截至2022年3月23日,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18年2月8日、2018年3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宋都股份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18年2月10日、2018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宋都股份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18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2018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3,302.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成交金额12,840.04万元,成交均价约3.89元/股。
2021年8月30日,持有人会议同意《关于延长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两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23年9月1日止。
二、 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2022年3月22日,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出售3,242.92万股,成交金额为2.20亿元,成交均价为6.77元/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3,302.87万股已全部出售完毕。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自动终止,后续将进行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公司实施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严格遵守股票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1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员工持股计划减持及问询函延期回复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现将函件内容公告如下:
“日前,你公司公告称,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已于3月22日当日出售3242.92万股股票,剩余股份数约60万股。此前,你公司披露拟垫资16亿元参与阿根廷某盐湖提锂项目,我部已发出监管问询函,你公司至今尚未回复。上述减持情况受到市场和投资者广泛关注。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应当进一步核实两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减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构成及持股情况、管理与利益分配机制、本次减持背景以及决策过程和参与人员、本次减持的具体时点、数量和价格,及后续减持安排,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二、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你公司多次披露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公司股票,也明确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请结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减持情况,自查并说明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前后信息披露不一致的情形。
三、前期你公司披露称拟垫资16亿元参与阿根廷某盐湖提锂项目建设运营,我部就相关事项发出监管问询函,要求公司结合相关方减持安排说明是否存在维护股价等诉求,公司至今尚未回复。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问询函要求,核实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控人、公司董监高及其他相关方近期直接或间接的减持情况及后续减持安排,并在此基础上说明本次交易的目的。
四、你公司应当全面自查前期内幕信息管控情况,核实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交易对手方、其他相关方及其董监高、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前述对象近亲属等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近期股票交易情况。
五、你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尽快核实问询函所涉相关问题,加快问询函回复工作进度,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尽快明确市场预期。
股东减持、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均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本工作函要求,收函后立即披露并加快问询函和本函的回复工作,审慎核实相关事项,于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监管工作函所涉事项予以回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2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收到了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现将函件内容公告如下: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到,2022年3月13日,你公司公告了《关于签订合作协议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你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宋都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锂科)与启迪清源〔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方签订协议,宋都锂科对全部16亿元合同设备款提供财务资助。上达事项经你公司第十屆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三名独立董事均投出弃权票。
根据你公司提供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记录等资料,请对下述事项进行说明。
1.公司内部董事虽然投出赞成票,但对此审议事项仍有较大疑虑和异议,请内部董事说明相关疑虑和异议是否消除,如消除,详述通过何种途径消除;在对此事项存在较大疑虑的情況下,投出赞成票是否恰当。
2.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未对上述项目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公司对项目的人员、资金等相关准备也没有完全到位。请说明目前项目尽职调查计划及进展情况、资金安排计划。
3.你公司持有宋都锂科51%的股份,宋都锂科对外提供16 亿财务资助,请详细说明提供财务资助的具体方案。
4.你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已经两次延期,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已经一次延期且于近日卖出。请说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卖出决策过程,提供卖出交易流水,并说明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近期是否有卖出计划。
请你公司收到本关注函后立即公告,并于五个工作目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局并公告。”
公司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函件所涉事项予以回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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