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9号),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2.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53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152.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1日全部到账,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0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1]B096号)。
二、 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对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履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支付待付发行费用”、“置换预付保荐费用”对应的共计人民币254,244,286.06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付待付发行费用及置换预付保荐费用,以满足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为方便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中支行(银行账号206690100100146140)注销,并将结余利息收入27,086.38元转至公司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民生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中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另外五个专户继续按募集资金计划存续使用。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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