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2—23
公司控股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峰幽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定向增发被动稀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6)。本公司控股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鹰溪谷”)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峰幽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峰幽”),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55,2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6%)。
2022年3月23日,公司收到上海峰幽及其一致行动人鹰溪谷、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升优势”)共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2018年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增发导致权益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向刘英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57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刘英魁以及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嘉华信息100%股权。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47,275,097股,增发后公司股本总数由621,826,786股增加至669,101,883股。本次变动后,鹰溪谷及上海峰幽、博升优势合计持股数量仍为176,305,222股,持股比例被稀释2%,稀释后合计持股比例为26.35%。
2、上海峰幽减持导致权益变动情况
上海峰幽基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于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5月15日期间,通过大宗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无限售流通股24,692,000股,本次减持后,上海峰幽持有公司股份1,753,783股,持股比例由3.95%减至0.26%,鹰溪谷及上海峰幽、博升优势合计持股数量为151,613,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66%。
3、2019年度权益分派导致权益变动情况
2020年7月10日,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即: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669,101,883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128,800股后的667,973,08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由669,101,883股增至936,291,116股。鹰溪谷及上海峰幽、博升优势合计持股数量由151,613,222股增至212,258,511股,持股比例为22.67%。
4、上海峰幽本次减持导致权益变动情况
2022年3月22日,上海峰幽基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无限售流通股2,085,000股,本次减持后,上海峰幽持有公司股份370,296股,持股比例由0.26%减至0.04%,鹰溪谷及上海峰幽、博升优势合计持股数量为210,173,5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45%。
综上,自前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2017年1月12日至本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鹰溪谷及上海峰幽、博升优势的持股比例下降至22.4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份。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鹰溪谷、上海峰幽、博升优势在本公司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承诺:“通过参与本次交易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自认购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此次限售股份自2014年12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8日期满的36个月内鹰溪谷、上海峰幽、博升优势均未进行转让,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峰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有关承诺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鹰溪谷及上海峰幽、博升优势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2—22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
过半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峰幽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6)。本公司控股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鹰溪谷”)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峰幽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峰幽”),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55,2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6%)。
2022年3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峰幽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2022年3月22日,上海峰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无限售流通股2,085,000股,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的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是认购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峰幽的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上海峰幽的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及违规情况。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峰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上海峰幽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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