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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50,356,6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78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41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47,946,6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623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505,5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505,5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79%。

  因新冠疫情原因,公司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 《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335,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2%;反对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4,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251%;反对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刘洪羽、方诗雨通过视频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参加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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